为解决更多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长春市日前调整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政府保障性住房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申购家庭由人均家庭月收入500元调整为800元,优抚对象、军烈属、复转军人、残疾人等6类特殊人群由人均家庭月收入1000元调整为1300元。
据介绍,按照今年年初出台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的经适房申购标准,长春有6万户低收入家庭符合申购条件。但是在首轮经适房申购中出现了“够条件的买不起,买得起的不够条件”现象,一些低收入家庭因为买不起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