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资料图)
“2008年11月21日,湖南郴州三不倒书记曾锦春被判处死刑”,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郴州农民陈贤华喜极而泣。
7年前,这位白手起家的农民企业家曾在曾锦春的“例行关照”下一夜之间穷困潦倒,其所拥有的郴州市汝城县茶山脚钨矿被非法侵占。
巨贪把农民“双规”
“你们可能是我最后一线希望了,救救我吧,我实在没办法了。”在郴州一宾馆,当着为自己义务提供法律帮助的著名律师李柏光的面,已经明显有些秃顶的陈贤华多次老泪纵横。
陈贤华手里捧着的,是10多公斤重的举报、投诉材料。2001年,在郴州汝城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吸引下,郴州农民陈贤华和当地一张姓农民合伙承包了该县茶山脚钨矿,并为自己的企业定名为“福华公司”。本着大干一场的目的,后来又吸收汝城当地人朱昆明加入了他们的矿山开采。
“开始的时候,合作还算顺利,但后来发生的事情越来越不受我们控制,朱昆明靠着自己在当地的人脉很快和当时的郴州市委书记曾锦春拉上了关系,并以15%干股的形式把茶山脚钨矿的部分股权给了曾锦春。”恶梦就这样开始了……2001年7月的一天,即非党员也非干部的陈贤华突然接到通知——“市里请去开会”。
当陈贤华兴冲冲地坐上来人的座驾时,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来人突然亮出一纸“双规”通知书——“现在怀疑你在茶山脚钨矿竞标过程中涉嫌贿赂官员,请配合我们的调查。”
“直到车辆到达据说是秘密据点的一个宾馆,我还在纳闷,只听说过双规当官的,还第一次听说我这刚洗脚上田的农民也能受到这种‘礼遇’的。”时至今日陈贤华提到那18天的“双规”生活仍心有余悸。
据陈贤华提供的郴州市纪委2001责令第(29)号“双规”通知等文件显示,当时负责该案的专案组组长不是别人,正是曾锦春。
18天的双规后,当陈贤华精神恍惚地走出“秘密据点”的时候,得到的第一个消息是,在他被“双规”期间,自己正在读小学的儿子陈少文在上学途中遭不明身份人员驾驶摩托车撞入水塘。
而有关部门也很快做出决定,依据专案组审查结果,确认陈贤华等人对茶山脚钨矿的投标无效。
被逼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从儿子出事的时候开始,我就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但我没想到,接下来的事情会发展地如此之快且看起来顺理成章。”
就在陈贤华被解除“双规”不久,合作伙伴朱昆明等人在汝城县找到了他,要求他签署放弃矿权经营的一系列法律文件。
“当时的情况要是我不签字,我们一家人的生命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当时我正在读小学,连我都受到了威胁,没办法,我父亲只好在上面签了字。”陈贤华的儿子陈少文说。
此外,陈贤华还告诉记者,在自己退股前曾要求朱昆明等人退还自己的实际投入资金。
“为了这个事情,汝城县有关部门曾为我做出了一个评估报告,评估总价值是700多万元,可笑的是,这份评估报告是当地向曾锦春的汇报材料,始终没有到我手里。不过,县里的好心人(官员)还是偷偷地复印给了我。”
记者接过这份汇报材料发现,这样的一份上下级汇报的正式文本上竟然没有加盖任何公章。
而陈贤华则告诉记者,在退出茶山脚钨矿时仅仅拿到了100多万元的“股权金”。
“有什么用啊,这点钱连我用来还投资借款的三分之一还不到,一直到现在,每年过节都有债主上门讨债。”
谁为“陈年旧案”负责
“老陈是我看着到汝城来投资的农民企业家,说实在的,在我们这个偏僻的地方,唯一能吸引投资的也就是那点矿产了。在当时,能找到人愿意来投资都已经是很不错的事情了,谁料到矿产资源价格的飞涨不但没有带动我们的经济,反而还惹出这么些事情啊。”汝城县经贸局局长老朱在记者采访时慨叹地说。
另外,记者在采访中还得到一个信息:到目前为止,县里和茶山脚钨矿经营者履行的依然是陈贤华当年与县里签署的协议书。“不仅如此,一直到去年,茶山脚钨矿甚至连企业名称都还叫‘富华’,还是老陈的名字。”
陈贤华却像乞丐一样四处讨说法7年。
据媒体报道,曾锦春在位期间,几乎涉足了郴州整个矿业的经营。而其敛财惯用的手段则多以“吃干股”的形式变相受贿。现在曾被判刑了,其在职期间所违法、违规办案的首尾怎么办?这些看起来已经是“陈年旧案”的历史遗留问题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对于陈贤华一案,郴州市有关方面并没有做出正面回应。
给陈贤华义务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李柏光说:“我先后向包括湖南省、郴州市以及汝城县等多个部门递交了举报材料,汝城县政府在给我们律师的回复中也承认,他们县政府错误地执行了曾锦春的命令,但我们要求县政府改正错误,与陈贤华重新签署确认陈贤华的矿山承包经营权时,汝城县政府至今还拒绝答复,不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
这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应该启动行政问责机制追究相关职能部门和当权者的法律责任。我们认为,湖南省有关部门应该立即就汝城县政府在侵犯农民陈贤华等人合法权益而又长期拖着不解决这一事件上,迅速对汝城县政府展开问责制,追究汝城县政府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特别是汝城县检察院那个违法给朱昆明担任法律顾问的副检察长,必须对之启动问责制,追究其违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