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引人关注。会议描画了明年中国经济的五大政策,五指成拳,以应对世界性的经济寒流与国内不容乐观的经济形势。很多媒体注意到,会议引人注目地提出,要做好明年的经济工作,必须“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这个逻辑让人温暖,也让人欣慰——只有真正做到科学与民主的决策,才能凝聚起十三亿人的智慧,更重要的,是唯有凝聚起十三亿人的向心力,困境方能一一化解,难题将会一一拿下。
“三问”的提出,并不始于今日,已经有了多种注脚。有观点说,“三问”的核心,是“问需”。想来这是循着这样的思路:了解百姓的需要,才好定计,才好施政。理固然不错,但轻忽了第一问“问政于民”的振聋发聩。
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是微观的、在操作层面的与百姓沟通。而“问政于民”,则是更为宏观的民主施政原则。把这一“问”,和温家宝总理常说的“知政失者在草野”相联系,方豁然开朗——唯有“问政于民”,才能知晓政府得失,才能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和方向。因此,问政于民,是党和政府工作的试金石。而“问政”的范围,也非常广泛,不仅仅是民生需要,也不仅仅是应对具体困难或解决具体问题的策略,也包括了人民群众对大政方针、党风政风,对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的得失研判。
事实上,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出台的五大政策,就是“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重要成果。中央政治局的九位常委,在会前一直奔走于全国各地基层,一些与当前经济形势关联度高的省市,更是频繁往访,目的就是实践“三问”原则,调查研究,集思广益。有了广集民智之后出台的宏观政策,在执行阶段,仍要将“三问”原则贯彻到底,毕竟,人民群众本来就是参政议政的真正主体。有了“三问”,不单能丰富工作思路,还能看出实际操作有没有走样,有没有把好经念坏的“歪嘴和尚”。
从80年代党的十三大提出“重大事情让人民知道,让人民讨论”;到党的十七大提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再到今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从此,“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有了法律依据;直至最近倡导“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从“两让”,到“四权”,再到“三问”,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决策层对民主政治、信息公开以及舆论监督的反复强调。这一强调的力度一浪高过一浪,许多崭新的提法令人耳目一新。当年的“让”字,还有些被动公开的含意,如今的“四权”和“三问”,人民群众作为民主政治主体的地位,越来越凸显;而党和政府作为公仆的角色意识,也越来越强。
这些民主政治的新气象,正出自被决策层郑重奉为执政宗旨的“以人为本”四字。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说,“凡是得民心、顺民意的事情,都要竭尽全力去做;凡是失民心、背民意的问题,都要雷厉风行去改。”那么,如何知道是否“得民心,顺民意”?“三问”,指出了工作的路径和方法。
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历程,已经证明了,凡做到“三问”的,我们的事业就大踏步前行,人民群众就全力支持。凡是不屑“三问”的地方,就会民怨不断,事业停滞甚至倒退。
我们国家正面临着严峻的国际经济危机考验,一道道难关等待着我们去闯。有媒体称,“三问”的提出,体现了越是困难的时候,越是要科学民主决策。这话其实有失偏颇,科学民主的决策,并非困难时期的权宜之计,而是我党一以贯之的施政原则。固然在困难时期坚持“三问”,可以背靠人民群众的坚实后盾力闯难关,但是,无论什么时候,“四权”与“三问”,都不可偏废,不可闲置。
只要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将百姓疾苦看作头等大事,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得民心,顺民意,执政基础才会稳如泰山,再大的难关,我们也能闯得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