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韩城龙门村选村官,最终某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选当选。王文选当选后第二日就兑现竞选承诺,个人垫资1300万提前将其3年任内承诺分给村民的“人头钱”分给各户,全村不论老幼,每人分得2万元。(12月13日华商网)
村官直选,是非常好的“民主试验田”。不过当选村官分发“人头钱”,很容易造成“污染环境”。
富人竞选村官,把竞选现场搞得隆重一些,让选民看到自己的办事能力,这都无可厚非。但展示实力并不代表拿金钱来“刺激”选票,即便当选村官王文选先前为选民描绘了美好蓝图,表示今后企业赢利就给村民分红,但也要遵循企业发展规律与固有的财务制度。虽然给村民分钱谁都眉开眼笑,但不能不警惕隐含其中的“负效应”,如果分红期限尚早就“透支”或者让大家没干活就拿钱,只是为了支持王文选当上村官,这种诱惑与贿选又有何异?此外,拿钱“温暖”选民,今后其它村搞选举,选民或许就会攀比,“龙门村选举给2万,俺们村选举也不能少给!”。“有钱就有权”,这种意识一旦产生并付诸实施,农村基层政权的公正性将会大大受损!
给村民“分红”当然利好,但要看是什么事,村官选举绝不能靠金钱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