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内容:近日,陕西韩城龙门村举行第七届村委会选举,某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选竞选前承诺,在上任前两年每年为每位村民分5000元,第三年10000元。当选后,王文选即兑现竞选承诺,个人垫资1300万提前将其3年任内承诺分给村民的“人头钱”分给各户,全村不论老幼,每人分得2万元。
近日,陕西韩城龙门村举行第七届村委会选举,某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选竞选前承诺,在上任前两年每年为每位村民分5000元,第三年10000元。当选后,王文选即兑现竞选承诺,个人垫资1300万提前将其3年任内承诺分给村民的“人头钱”分给各户,全村不论老幼,每人分得2万元。(12月14日《重庆晚报》)
此事在韩城乃至渭南引起不小的轰动,对于王文选的做法,有人赞成,认为他讲诚信;而有人则提出质疑,甚至“不怀好意”地作出各种揣测。
揣测之一:虽然是选后发钱,但是王文选仍有贿选之嫌。因为,一个候选人的竞选承诺,往往能够左右选民的选举意向。“3年任期内分给村民2万元‘人头钱’”,这对村民来讲,是再实惠不过的承诺了。凭借王文选企业家的身份和雄厚财力,可以轻易赢得村民的选票,故先发后发并没有太大区别。
揣测之二:现在每人发2万,是为了先让村民先尝尝“喝汤”的甜头,王文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来更好地“吃肉”。所谓“无利不起早”,既然王文选是精明的企业家,谁又能保证,他当选村官的目的不是为了攫取更大的利益呢?
揣测之三:每人发2万,说是兑现承诺,实则笼络人心。2万元何尝不似“封口费”?将来有一天,村官真的出现贪污腐败或者有其他不检点行为,村民已经拿了人家的钱,谁又好意思说三道四,甚至检举揭发呢?
……
种种揣测不一而足,大都怀有“最大的恶意”。这也难怪,近年来关于村官贿选的报道不绝于耳。据民政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我国农村基层村委会选举中,贿选现象有增多趋势。贿选比例大概在1%至3%之间。这是一项保守数字,而实际情况恐怕不止3%。
不少候选人在竞选时前花言巧语,大肆承诺;而一旦当选后,就把承诺抛到脑后,把村民的利益丢到一边,不择手段地去捞取个人好处,为家族和企业牟取私利。
当公众对村官贿选、村官腐败现象形成思维定势之后,就会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任何一位当选的村官,即便是王文选这种能在当选之后发钱兑现承诺、表达诚意的村官,公众也不会轻易放过。笔者以为,这种苛责的公众舆论,未必是件坏事,它折射出公众表达美好愿望的真实诉求;这些苛责的舆论就像一剂苦口良药,让当选者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我倒希望王文选以及所有当选村官,能把公众“恶意的揣测”当作一面镜子,时刻提醒自己,牢记自己的承诺。王文选能否成为群众信得过的好村官,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