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社会保障:
1996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覆盖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999年,我省颁布《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以法律形式确立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框架。
2001年起,我省的义乌市、长兴县被列为全国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地区,拉开了我省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序幕。
2001年,浙江在全国率先颁布《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轨道。
200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标准(试行)》,促进就业工作从单一的城镇就业向城乡统筹就业转变。
2003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2004年以来,我省进一步将城乡统筹就业试点范围扩大到30个县(市、区),成为全国试点范围最大、取得成效最显著的省份。
2003年,萧山实现城乡所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覆盖,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城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区(县)。
教育:
1989年,我省普及初等教育。
1997年,我省实现基本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
2002年,我省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2004年,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基本普及从学前3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的省份。
2005年,我省在全国较早实施扶持农村中小学教育的“四项工程”,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006年,我省启动“浙江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推动全省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2006年秋季,我省成为全国最早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的省份之一。
2007年以来,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居全国省区第一。
2008年春季,我省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课本费,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
200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农村教师任教津贴政策,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
居住:
2007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廉租房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
医疗:
2003年,我省被列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省份,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确定27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2005年起,我省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在全国率先组织大规模农民健康体检。
2006年,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87个县(市、区)全覆盖。
2006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试点。
2007年,我省提出社区卫生服务的总体目标,提出建立覆盖全省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