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1979至1984年,市场的恢复和萌发时期
1982年11月,浙政(1982)97号文件转发省经委、省财办等八个部门《关于疏通商品流通渠道,开拓日用工业品销售市场的若干意见》。自此,全省小商品市场进一步放开,工业品开始进入市场。
·1985至1990年,市场的初创时期
这一时期,我省先后建成永嘉桥头纽扣市场、湖州织里绣品市场、新昌羊毛衫兔毛市场、路桥小商品市场等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专业市场。
·1991至1995年,市场的扩张时期
1991年7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办好城乡市场的通知》下发后,全省掀起了兴建、扩建商品市场的热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1994年全国百强市场中,我省夺取24席。
1994年,浙江以地方性法规形式率先推出《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从此浙江专业市场走上规范发展之路。
·1996至2000年,市场的提高时期
自1997年开始,全省开展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活动,推进市场整体素质提高。1998年,省政府下发《关于促进商品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确定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完善功能、规范管理”的发展思路,确定了20个省重点市场。
·2001至2005年,市场管办脱钩与规范发展时期
2004年,省人大重新修订并颁布了《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进一步引导市场规范发展。这一时期,我省大型批发市场改造提升走出新路子,电子商务有了新突破,市场品牌建设大步推进。
·2006年至今,市场改造提升和信用建设时期
2006年,我省下发《浙江省“十一五”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对商品市场的总体思路、发展原则、目标、重点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这一时期,我省许多重点市场的业态发生了质的变化,成为集交易、会展、购物、商贸、旅游、中介于一体的现代商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