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台北12月22日电(记者陈斌华 赵博)针对台北地方法院18日再度裁定将陈水扁无保释放,台湾检方特侦组主任、发言人陈云南22日晚间表示,特侦组检察官看过台北地院的裁定书后,认为裁定理由不完备,决定再提出抗告。
他说,特侦组22日傍晚才收到台北地院的裁定书,还没有着手撰写抗告书,但一定会在法定期间即本周内提出抗告。至于会否再度请求台湾高等法院自为裁定,特侦组会进一步讨论,也会在抗告书上充分表达意见。陈云南说,检方目前不考虑用另外的案件,来声请羁押陈水扁。
前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因涉及多起弊案于11月12日被收押,12月12日特侦组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等人后,案件移审法院,检方并向法院声请继续羁押陈水扁。但是台北地院审理后于13日凌晨当庭释放陈水扁,而且不用具保,仅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对此,特侦组16日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抗告,从陈水扁涉犯重罪和有逃亡、串证及湮灭证据之虞等四个方面,说明陈水扁符合羁押要件且有继续羁押必要性。台湾高院审理后于17日晚宣布撤销原裁定,并发回台北地院更裁。
台北地院合议庭18日经过长达8小时的审理,认为检察官所提出的干扰证人、串供与逃亡的事证不足,再度裁定将陈水扁无保释放;并表示,如检方再度提出抗告,请台湾高院自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