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7促五类人员创业带动就业
——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故事】
2008年11月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马各庄1000多平方米的厂房里,30多个外地务工人员正围在陈翔旁边。“国家最近又出了新政策,重点指导和促进5类人员创业,机会来了,咱们一起干!”陈翔的话语中带着一股兴奋劲。
陈翔举着一把名片说,“这些都是原来我当维修工时认识的客户,现在国家政策鼓励我们进入劳动密集型产业,这正对我的路子。”
50岁的陈翔,曾是北京毛纺厂维修工,失业后正准备筹办机械加工厂。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给他带来更多希望。
《意见》指出: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
当前国际金融形势动荡,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就业形势日益严峻。《意见》的出台显然是基于当前经济社会状况而推出的,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营造宽松环境,降低创业门槛,为更多想创业的人提供更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融资帮助,使他们能得到更多培训机会和更好的公共服务,进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法规】
《意见》给劳动者创业带来诸多利好: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国家有限制条件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增加更多培训机会,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全部纳入创业培训的对象范围;拥有更多融资渠道,对符合政策、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
【点评】
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不容乐观的背景下,我国就业面临严峻挑战。《意见》的出台,正是政府积极应对这种变化的结果。这对于营造更宽松的环境,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