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连出减负措施应对金融危机某些经营者却将企业不景气矛头指向劳动合同法
就在国家通过调研掌握当前形势并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困难企业与劳动者渡过金融危机难关之时,一些企业经营者却将矛头指向今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一时间,劳动合同法“生不逢时”论盛传。一些企业抱怨,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工成本,比如,不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双倍工资、裁员时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增加了企业负担等。
12月22日,权威劳动法专家一一驳斥了上述说法,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实际上是企业通过“喊冤”树立自己“受害人”形象,以换取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劳动合同法修订和执行方面的让步。一些企业将自身的问题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联系起来,本身就是一种逃避责任的表现,正是因为一些企业还没有培养出基本的社会责任意识,所以法律才会强制他们履行责任。
□“喊冤”只为换取修法和执行方面的让步
□企业裁员权利得到放宽裁员负担未增加
□倒闭因素多样与劳动合同法无必然联系
□归咎劳动合同法是一种逃避责任的表现
“三部门采取五项措施为企业减负上千亿元,可以稳定千万岗位”的消息,驱走了刺骨的寒风,带给人些许暖意。据了解,这是全球性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相关部门短时间内采取的又个一积极应对举措。
早在11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发出通知,要求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情况,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规模较大的统筹地区,可采取一次性措施适当降低一定时期的缴费费率。
今年以来,受国际经济下滑和原材料价格过快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人民币汇率升值等因素影响,我国部分地区中小企业出现经营困难。
来自国家发改委的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有6.7万家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倒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月初完成的《金融危机对就业影响最新数据调查报告》显示,截至11月底,全国十个省总计有485万名农民工返乡。
然而,就在国家通过调研掌握当前形势并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困难企业与劳动者渡过难关的时候,一些企业经营者却将矛头指向今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一时间,劳动合同法“生不逢时”论盛传。一些企业抱怨,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工成本,比如,不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双倍工资、裁员时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增加了企业负担等。
是劳动合同法真的选错了出台时机,还是某些经营者在使用掩人耳目的障眼法?12月22日,权威劳动法专家一一予以了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