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12月26日电(记者拉巴次仁)记者从26日在拉萨召开的西藏金融服务“三农”工作会议上获悉,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将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三农”的力度。
西藏农牧民占总人口的80%以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已成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首要任务。近年来,西藏金融机构围绕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大力支持农牧区经济发展,加大对安居工程、农田水利、畜牧业生产等支持力度,累计发放贷款175.29亿元,促进了西藏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
据自治区副主席白玛才旺介绍,西藏将坚持金融支持农牧区经济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政府的扶持引导和协调作用,不断深化农牧区金融改革,加强农牧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用好、用活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金融政策,增加支农支牧信贷资金投入,促进农牧区经济发展及农牧民收入提高,不断改善农牧区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健全金融服务西藏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中央对于西藏农牧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金融政策,在贷款利率方面,西藏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统一执行比全国各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贷款利率政策,而各金融机构因在西藏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形成的利差损失,由中央财政按当年各项贷款平均余额给予2个百分点的利差补贴。
白玛才旺指出,完善西藏农牧区金融服务体系、扩大支农支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加大对农牧区的信贷投入、创新农牧区金融产品等将成为西藏金融服务“三农”工作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