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人员说
“报纸上写的都错了”
带着卖房人的疑问,记者凑到窗口前问:“之前不是说可以选的吗?怎么现在不行了?”“我们一直是这么操作的,现在也没有变化。”工作人员回答。
可在去年底举行的南京地产新政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市地税局总经济师唐跃明明表示个税的交纳方式可自由选择。唐跃还解释说,“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是两个不同的税种,营业税的差额指的是房产买卖之间的价差,征收标准为5.55%;而个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一是全额的1%,另一种则是售房款扣除相关合理费用的差额的20%,选择何种方式更省钱,市民可自己做主。”这才几天工夫,地税部门为何变了卦?
记者来到南京房产交易登记中心2楼的地税办公室,一位姓朴(音)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现在两税要统一口径的说法。当记者表示为何与之前的解释不一致时,得到的答复是“之前报纸上都写错了”。他还对记者说,“你要是觉得不清楚,可以找唐跃去向”。
业内人士表示,政府出台楼市新政的目的无疑是为了刺激消费,让那些持续观望中的买房人和卖房人都“行动”起来。不过地税部门的最新解释却与新政的初衷背道而驰,“一直如此操作”的理由也难以让卖房人心服口服。“原本希望减轻房产的交易成本,而现在优惠举措却被不应有的‘门槛’消化掉了,老百姓并没有得到实惠。这怎么能刺激人去卖房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