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搜狐、新浪等5家公司经营的网站擅自播放《集结号》、《非诚勿扰》等影片,华谊兄弟传媒有限公司以网站侵犯著作权为由,分别将被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时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索赔。1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华谊兄弟诉称,华谊兄弟传媒公司于2007、2008年分别拍摄了电影《集结号》、《非诚勿扰》、《李米的猜想》、《功夫之王》等影片,原告享有这些电影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著作权。上述影片刚刚公映,原告就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分别播放上述影片。
原告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未经授权,在国际互联网上非法传播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影片,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票房收入和与之相关的收入。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已构成对原告权利的侵害。据此原告分别将上述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分别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11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