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了解到,今年辽宁再次上调养老金发放标准,全省约400万企业退休职工的人均月收入,将首次突破1000元。
这是辽宁省连续第五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辽宁此次调整养老金标准,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等群体给予重点倾斜。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8元;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副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辽宁省正在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在2009年春节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