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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要素是指要对考生进行测评的项目。测评要素分为通用测评要素和部门自设要素。通用要素是必考内容,所占比重超过60%。在公务员录用面试中,有的部门全部采用通用测评要素对考生进行面试;有的部门采用通用测评要素和部门自设要素相结合来对考生进行面试。
通用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面试测评要素由录用主管机关确定。确定面试测评要素的基本原则是:
A.根据拟任职位的工作性质、职责任务、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对人员的要求,确定要素项目;
B.选择面试测评要素,应当适应和发挥面试功能,避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核等环节的测评内容重复;
C.根据不同测评要素的可测程度及与拟任职位要求的关联程序,确定其分数权重。
下面,我们提供给读者一份简短的“通用测评要素说明”,这个说明是国家人事部提供给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在招考公务员面试时使用的。
测评要素是指要对考生进行测评的项目。根据以往研究和面试测评经验,考虑到面试测评的功能特点及局限,在本次面试中,拟采用下列八项要素,作为面试中需要测评的通用要素。现分别予以说明:
1.综合分析能力
(1)一般定义
综合是在头脑中将事物的各个部分或各种特征联合为整体。分析则是在头脑中将事物的整体分解为部分。综合和分析在思维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是思维的智力操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务员的日常工作中,经常涉及对问题的宏观理解把握和事物间矛盾关系的理解,综合分析能力十分重要。
(2)操作定义
①对事物能从宏观方面进行总体考虑;
②对事物能从微观方面对其各个组成成分予以考虑;
③能注意整体和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各部分之间的有机协调组合。
2.言语表达能力
(1)一般定义
以言语的方式针对不同的听众采用不同的方式、风格将自己的思想、观点明确无误地表达出来,并试图让听众接受的过程。
(2)操作定义
①理解他人的意思;
②口齿清晰,具有流畅性;
③内容有条理、富有逻辑性;
④他人能理解并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⑤用词准确、恰当、有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