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从2009年新学期开始,新疆将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借读费,各地中小学也将不再进行学区划分,从而遏止学生交费择校。
据自治区教育厅介绍,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均,新疆借读费收取标准各异,按最高的收费标准计算,一般是小学每学期700元,初中每学期900元。取消借读费后,每年就可为借读小学生节省1400元,为初中生每年节省1800元,这减轻了一些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的经济压力。
据统计,截至2007年,新疆公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借读学生共87119人,占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13.74%。此外,还有占新疆城市学校在校生总数37.25%的农民工子女,几乎都是借读生,而且还在逐年增加。
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人士指出,借读费目前已是最受关注的一个收费项目,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不少家长宁愿为孩子高价“择校”,这致使学校教育经费收支的差距越来越大,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愈发突出。此次取消借读费就是为了遏止学生“择校风”,从政策上消除学校大量招收择校学生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