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公司在房地产开发中土地项目审批顺利通过,上海一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洪某多次向上海某区规划建设和环境管理部门负责人陶某行贿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其中包括1463万元的店铺26个、住房3套以及现金84万元。日前,行贿人洪某因涉嫌行贿罪被上海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据了解,在2008年上海检察机关侦破的行贿犯罪案件中,涉及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发生的行贿犯罪最为突出,共有21件,占全年上海行贿案件总数的50%。
无独有偶,2002年2月,上海长征城乡公司与开发商升平建设公司共同开发地块及开发权转让过程中,升平公司总经理袁某向上海新长征(集团)有限公司的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妙兴送上一张250万元支票,王妙兴利用职务便利为升平公司获得600万元补偿款。王妙兴因涉嫌巨额贪污、受贿、职务侵占受到刑事追究的同时,袁某也因行贿250万元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2008年上海检察机关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在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同时,保持查处行贿犯罪案件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贿赂犯罪。2008年上海检察机关立案侦破行贿案件42件68人。其中行贿5万元以上的大案40件,占案件总数的95.2%,行贿50万元以上的特大行贿案件7件,占行贿案件总数的16.6%。
记者了解到,2008年上海侦破的行贿犯罪案中,涉及行政审批、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有12件,占案件总数的28.5%;涉及商业流通领域的行贿案件9件,占21.4%,有25件已经起诉,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如,在沪个体从业人员朱桂平2006年至2008年春节期间,在承接消防管理部门负责人邵某等人为其介绍并负责验收、检查的消防工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邵某等人钱款共计行贿37万余元。2008年7月法院认定朱桂平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上海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行贿犯罪对社会风气危害严重,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查处行贿犯罪的力度也极为关注。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以行贿人为重点依法处置。此外,上海检察机关还将对在办案件中发现的尚未构成行贿犯罪,但有行贿事实的信息进行详细记录、重点监控,并适时主动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