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
那么天津市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方式来收费还贷呢?
周先进(天津市公路养路费征稽处党委副书记):
我们只能说是应该交,我们是应该交,因为《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管理办法》,也就是2003年的《听证法53号文件》当中明确规定,它是作为一种规定,就是应该交这个费用。
记者:
就是把这些通行费平摊到每个车辆上。
周先进:
对了,对了,是这样的。
记者:
这笔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以这种方式收取,算起来已经有五年半的时间了,天津市政府认为,这样的做法合理并且有效,但天津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王继民律师却不这么认为,他已经连续五年提交提案,对这项费用的征收提出质疑。
王继民(天津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
它这个收取的性质就是平摊到每一个车辆的所有人,而且是强行收费,你又强制性收费,又收取了滞纳金,这就属于强制性征收,所以说我觉得这样收费它不但是不合理,而且是更不合法。
解说:
根据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里明确要求,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2004年公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
这样看来,天津市的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更令人担心的是这些钱收上来之后,是否真的都用来还贷,整个收费需要收取多少年,天津市政府并没有给市民一个明确的交代。
记者:
像这笔费用每年能收多少?
周先进:
这个具体的,现在就是说我们每年应该是在14亿左右。
记者:
像这个通行费收取了之后,每年用在哪些地方?
刘博(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规费处副处长):
这个通行费用途不变,仍然是偿还债务和养护维修,以及管理经费。
记者:
现在管理经费每年多少钱?
刘博:
这个我就说不清。
记者:
作为天津市来说,每年要偿还的公路建设的贷款量有多大?
刘博:
这个偿还,因为它这个事我就不好再说的太细。
王继民:
你一共收了多少钱,是十几亿还是几十个亿,用在什么地方去了,还贷还了多少,哪条路是贷款道路,这个贷款道路的成本是多少,像这些主要信息从来没有跟我们披露过,作为委员我都找他们得不到这个信息,你普通老百姓更得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