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开创改革开放新局面的历史进程中,卓有成效地运用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为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把人民政协事业成功推向二十一世纪。
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十六大的13年,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立足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对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一系列重要论述。1989年底,制定和颁发《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为人民政协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1995年初,中共中央转发《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对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作了全面阐述。党的十五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载入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1999年,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5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人民政协50年来不平凡的发展历程,科学阐述了人民政协工作的宝贵经验和优良传统,对人民政协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力推动了人民政协事业的蓬勃发展。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1)突出了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指出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同人大、政府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在我们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多党派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要通过人民政协进行协商,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进行决策,由人民政府执行实施。这样一种政治体制,集中体现了我国广泛的人民民主。(2)明确了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的特点和优势。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它人才聚集,联系广泛,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实行以协商讨论和批评建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坚持并不断完善这种民主形式,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3)把团结和民主确定为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提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据,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4)发展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在明确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基础上,确立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明确了人民政协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5)拓展了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把参政议政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并列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丰富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和形式。(6)明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必须遵循的原则,是政协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基础。要求人民政协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方面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
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确领导下,人民政协事业取得重要进展。以全国政协关于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规定》颁发为标志,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由经常化向规范化迈进,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轨道。适时调整界别设置,将人民政协的界别发展到34个,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巩固和壮大。在这一历史时期,人民政协在推进改革开放、推进现代化建设和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增进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