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晚11时55分左右,长乐市拉丁酒吧10名左右男女青年开生日聚会,在桌面上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酿成火灾。经当地消防部门全力扑救,火灾于2月1日零点20分左右被扑灭,现场陆续救出35名人员,其中15人因窒息死亡,17名经抢救后已脱险,3名正在抢救中。新华社发
新华网北京2月4日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4日发出通报,要求深刻吸取福建长乐拉丁酒吧“1·3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通报称,2009年1月31日23时55分,位于福建省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小区的拉丁酒吧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截至2月4日,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24人受伤。经初步调查,火灾是由顾客在酒吧内违规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的聚氨酯装饰材料所致。有关事故详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通报指出,该起事故发生在公众聚集场所,伤亡惨重,教训深刻。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为:室内装修未报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验收,非法投入使用;室内装修装饰违规采用聚氨酯泡沫等大量易燃有毒材料;安全出口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门向内开且宽度不够;室内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顾客违反规定在室内燃放烟花,酒吧管理人员未予制止。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进一步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未通过建筑内部装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擅自超工商注册登记范围经营、未通过文化部门批准擅自经营娱乐和演出活动、从业人员未经相关培训即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还要求,严格事故调查,严肃责任追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以事故教训推动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