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2月10日电(记者伍晓阳)云南省民政厅厅长王树芬10日对新闻媒体说,今年云南将新建农村敬老院30所,修缮原有敬老院50所,加快对农村“五保”老人实行集中供养,提高“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水平。
据了解,云南省农村现有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而且无法定赡养、扶养和抚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16岁以下孤儿22万余人,目前已全部享受政府“五保”(吃穿住用葬)供养,省政府对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720元。
王树芬还介绍,从今年起,云南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提高“五保”对象的供养补助标准,从而使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960元,在部分财政状况较好的地区,“五保”对象获得的补助每年高达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