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州地铁老总、现执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卢光霖,一向是两会上的明星人物。他说话直,常有“经典语录”。14日,卢光霖又抛出了一个有点“烫”的观点:政府不要再搞最低工资标准了,最低薪水应由市场决定。(2月15日《新快报》)
虽然此前已不断有地方政府要求暂缓劳动合同法、有代表委员与专家学者要求暂停带薪休假制度等言行的冲击洗礼,但再次看到广东人大代表如此高调建议政府别再搞最低工资标准的言行,相信很多人还是会不由得感到阵阵心寒与悲哀。
心寒的是,对于最低工资标准、带薪休假等更多具有兜底性与象征意义的法律制度,如今一些政府部门与地方人大代表竟纷纷在带头质疑与否定,不愿继续接受。
作为一项基本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从目前各方面的情况来看,最低工资标准的存在,主要还是在于为社会提供一种最为基本的心理安全支持。遗憾的是,就这么一个更多具有象征意义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今似乎已经很难继续被一些政府官员、人大代表等社会精英所容纳,这实在很难不让人为之心寒。
悲哀的是,在一些暂时的困难危机面前,包括一些政府官员、各级代表委员在内的很多人,竟纷纷在把一些现有的法律制度当成一种可以放弃、让步与牺牲、交换的工具。
毋庸否认,如今我国很多企业之所以面临与遭遇到一些现实的困难与危机,其中确实有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的因素,但更多的其实始终在于全球市场需求相对萎缩、环保成本相对加大、金融政策相对从紧等外部政策性因素的影响。真正需要领取最低工资的,往往只是一个国家与社会相对最为底层与弱势的群体。对于这部分人来说,最低工资标准的存在,主要就是在于提供一个基本的参照系数,以确保他们的劳动所得不比最低工资标准少。遗憾的是,如今一些专家学者不断抛出要将放弃、弱化各种法律制度作为应对、化解经济困难与危机的手段与方式的论调。
这实在很难说不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种悲哀。实际上,法治从来就不是一种浪漫的、零成本的社会治理方式,其本身从来都是需要付出一定代价的。如果人们两眼更多地只是看到法治粉饰社会太平的一面,而始终不愿为其成本代价买单,那么,这种法治不仅很难真正奏效,而且注定会是一种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