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0日电(记者孙玉波)记者日前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积极推动省级建设稽查制度和规划督察员制度建设,截至目前,已有18个省、自治区建立了规划督察员制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扩大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范围,派驻了第三批规划督察员。目前已向34个城市派驻了51名规划督察员。在抓好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的同时,住房城乡建设部还积极指导省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建设。
这位负责人谈到,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继续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研究起草《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指导全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暂行规程》。同时,继续推动各地建立省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