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者女友阿妹接受记者采访
李家索赔40万降为25万
记者看到,李家昨天写了一份“关于李荞明死亡一事的处理意见”交给朱正武,上面列了三条意见:第一条的内容是:“经李得发(李荞明父亲)本人与家中主要成员协商,对李荞明死亡之事,大家要求一次性解决,要求对方(晋宁县公安局)补偿(人民)币四十万元一次性了结。”
李得发的表兄陈本平解释说,李家是农村人,经不起折腾,不想打官司什么的,但是县公安局方面现在一直表示要按法律程序走,他们觉得这样做太麻烦,又费时间,所以提出这个“第一方案”,希望一次性解决李荞明的善后问题。
不过,晋宁县公安局难以允诺,双方协商多次仍未能达成一致,李家又拿出“第二方案”,即处理意见的第二条:“要求等尸体检验报告出来后,对检验结果基本相符和满意(的情况下),根据本地习俗,安葬费要求补偿(人民)币25万元。”
陈本平说:“我们综合考虑后,觉得公安局既然不赔偿40万元,也不答应把李荞明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的要求,那就一次性赔偿我们丧葬费25万元好了。”这个赔偿有个前提:李荞明的遗体经法医检验,证实确实死于撞在看守所门上。他透露,李荞明的遗体已交由昆明方面的法医进行尸检,但他们至今没有看到检验报告。
晋宁县公安局工作组没当场对这个赔偿方案发表意见,朱正武说,李家的处理意见,他们都会带回公安局汇报。
公安局打李荞明者为故意伤害
晋宁县公安局李荞明善后工作组成员朱正武警官昨天透露,致李荞明死亡的嫌疑人,目前已经锁定为李在看守所的同室犯人普某,晋宁县公安局认为,普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朱正武说,经晋宁县公安局调查,李荞明和同舍犯人玩“瞎子摸鱼”游戏时,逮到普某,就要求普某立即接替他充当“瞎子”,但普某耍赖,双方发生冲突,普某踢打李荞明,致蒙着双眼的李荞明歪倒后撞在监舍门框上,晋宁县公安局认为,普某的行为应当定性为故意伤害。他还透露,普某此前因涉嫌私藏枪支犯罪,被羁押在晋宁县看守所。
警方:次日通报“瞎子摸鱼”
晋宁县公安局昨天向“躲猫猫”舆论事件调查组通报情况时,副局长阎国栋说,李荞明死于“瞎子摸鱼”游戏,而非“躲猫猫”游戏,“躲猫猫”一词源自与李荞明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之口,并非民警所说。但李荞明的表叔陈本平等人称,他们是在农历正月十八那天(阳历2月12日,即李荞明死亡当日),在跑马山殡仪馆听到晋宁县公安局的"阎副局长"说李荞明死于"躲猫猫"游戏。
陈本平说:“农历正月十八那天,我们知道乔明不在后,都去了跑马山殡仪馆,在那里,晋宁县公安局一个姓阎的副局长说,乔明是在和同舍的犯人玩‘躲猫猫’游戏时撞在监舍门框上受伤,我们当时都不相信,乔明是个二十三四岁的大小伙子了,怎么还会玩这样的儿童游戏?再说了,玩个游戏怎么至于玩死了?”他说,就算是李荞明偷砍林木有罪,关他四五年,罚他几千块上万块钱,也不应该这样子被弄死,他们至今仍然不相信李荞明是玩游戏玩死的。
不过陈本平也说,农历正月十九(2月13日)那天,晋宁县公安局向李荞明的亲属通报情况,会上“阎副局长”定性李荞明所玩游戏,使用的词语的确是“瞎子摸鱼”。他说,那天他和李荞明的父亲等六七个亲属,获准参加通报会。会上,晋宁县公安局还向他们播放了一段录像,“当时公安方面参加会议的,有‘阎副局长’、看守所所长、朱警官等人,那段录像,主要展示的是李荞明曾在过的监舍、放风场所、卫生间等图像,并没有播放李荞明受伤当时的监控录像,我们都觉得这样子的录像太没有说服力了,疑点太多,就叫他们不要放了。”
陈本平的话,也得到了李荞明另一表叔方侦的证实。方侦说,在那个通报会上,晋宁县公安局方面的确说李荞明是在和同舍犯人玩“瞎子摸鱼”游戏时,摸到一个姓普的犯人,普某耍赖不肯遵守游戏规则,还打了李荞明一拳,导致他撞在监舍门框上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