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居民五一等假期集中休,并明确规定单位不执行带薪休假将受查处。
昨天上午,广东出台了《关于试行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若干意见》(以下称《意见》),推出多项措施鼓励全社会参加旅游休闲活动,包括落实带薪休假,引导居民弹性安排带薪休假时间,并鼓励和引导居民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前后集中安排休假,形成较长假期的旅游黄金周等。
居民可弹性安排带薪休假
《意见》指出,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将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弹性安排带薪休假时间,鼓励根据个人意愿,将带薪年休假分段灵活安排,并与法定节假日相连接。在保证生产、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创造必要条件鼓励和引导居民在“五一”国际劳动节等重要法定节假日前后集中安排休假,形成较长假期的旅游黄金周。
《意见》指出,各单位尤其是窗口服务部门,应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布干部职工的年度休假信息和休假安排,统筹安排生产或工作任务,做到工作和休假两不误。
五一前推国民旅游休闲卡
《意见》规定,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除外)、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城市休闲公园、科普教育基地、红色旅游景点等,实行免费或以优惠价格向社会开放。并为推动旅游休闲示范旅行社和基地对在校学生、农村进城市务工人员、残疾人、地保救助对象和五保户及年满60周岁的老人等特定群体与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给予特别优惠。
为鼓励居民进行旅游消费,广东旅游部门还将与旅行社、航空、银行、景区、酒店等合作推行“国民旅游休闲卡”,持卡人员可以凭卡在旅行社、景区、酒店等消费享受相应的便利服务和价格优惠。广东省旅游局局长杨荣森表示,“国民旅游休闲卡”正在洽谈中,按照设想,还考虑一卡多用,实现能积分能购物等各项增值服务,争取在今年“五一”之前,凡是享受到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居民都可以申领。
学校假期组织学生修学游
《意见》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可在寒暑假和黄金周等法定假日期间组织教师和学生开展修学旅游活动,将修学旅游纳入学生综合实践课程。并明确规定,严禁变相向学生乱摊派,增加学生经济负担。
《意见》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相关费用可按有关规定列支。同时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变相公款旅游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