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月24日),北京市召开市区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标志着北京市正式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优化涉及19个部门。
其中新组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出意料地将药监局并入卫生局管理,将人事局与劳动保障局合并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建设委员会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时将环保局和社工办升格为是市政府组成部门。调整优化涉及19个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也得到了较大精简和规范,市政府共减少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27个,精简比例达32.5%。改革之后,北京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6个。
新组建两部门强化经济
继上海、吉林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之后,北京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终于浮出水面。机构改革是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关键在于用明确的决策权破除“都管都不管”的困局。在昨天公布的改革方案中,最受人关注的当属新组建的金融工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
北京要全力打造总部经济,发挥首都人才、智力优势,为此特别组建金融工作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不再保留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职责划入金融工作局。
同时,将原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分职责整合划入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家认为,这一举措凸显了北京对经济发展、企业发展及信息化发展的高度重视。
对接大部制调整三部门
同时,北京的改革方案也体现了与国家大部制调整相对接,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由卫生局管理。将人事局与劳动保障局合并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将建设委员会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去年以来,各级政府都提出要进一步破除二元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也成为北京市的工作重点。从调整方案看,政府将农业局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由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负责农业生产管理和执法监督。将农业局的综合管理和决策职责划入农村工作委员会。此举也有益强化政府对农村建设的领导,使各分散部门形成合力。
打造绿色北京重视环保
北京市政府今后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基层建设,全力打造绿色北京。此次改革方案也分别将相关的两个政府机构升格。将环境保护局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将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列入市政府组成部门,再次提升了社工办的地位。
此外,为了进一步理顺隶属关系,改革还提到将运输管理局、路政局调整为交通委员会的内设机构。将市政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将商务局更名为商务委员会。撤销地方海事局,其职责划入交通委员会。
将广播电视局更名为广播电影电视局。将文化局的电影发行放映、市场准入等管理职责划入广播电影电视局。
改革后解决百姓利益问题
在昨天的市区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郭金龙解释,此次北京市政府机构改革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是政府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郭金龙表示,要确保机构改革落实到位,以此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政府,从而能推动首都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改革后的政府将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郭金龙说。
另据了解,截至2009年1月20日,北京、上海、重庆、陕西、河南、宁夏、云南、吉林等17个省(区、市)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获批准,并将陆续向社会公布。其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正陆续上报。
1.将农业局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由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负责农业生产管理和执法监督。将农业局的综合管理和决策职责划入农村工作委员会。
2.组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科学技术委员会的软件业行业管理职责、工业促进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的职责、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乡镇企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工业促进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乡镇企业局。
3.将运输管理局、路政局调整为交通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4.将建设委员会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5.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名称开展工作。将人事局的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6.将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由卫生局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将工商局牵头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职责划入卫生局。明确和加强卫生部门对药品监督部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职责。
7.将环境保护局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8.将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列入市政府组成部门。
9.组建金融工作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不再保留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职责划入金融工作局。
10.将市政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11.将商务局更名为商务委员会。
12.将广播电视局更名为广播电影电视局。将文化局的电影发行放映、市场准入等管理职责划入广播电影电视局。
13.将知识产权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14.将民防局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15.撤销地方海事局,其职责划入交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