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2月25日电 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蔡某某等3人结伙销售含“瘦肉精”生猪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迅速审查办理,于24日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蔡某某等3人。
广州发生造成多人中毒的“瘦肉精”事件后,广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积极发挥检察职能,确保相关案件依法从快处理,广州市天河区、白云区、增城市3个区检察院适时介入侦查,对已被刑事拘留的10名犯罪嫌疑人的侦查取证工作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依法引导公安机关以适当罪名收集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