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8日讯
昨天,中国工程院就浙江大学药学院原副教授贺海波等人论文剽窃事件向媒体通报了有关调查情况:论文剽窃一事情况属实,李连达院士的署名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擅自署上去的,他对这一剽窃事件负有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督查不严的责任。
一段时间来传得沸沸扬扬的“论文造假”事件终于有了定论。此事引起了人大代表们的讨论。
人大代表、浙大校长杨卫:“论文造假”出一件“打”一件
正在北京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浙大校长杨卫,因此成了会场中的焦点人物。小组讨论上杨卫刚刚发完言,就被一群记者“架”到了会场外。
杨校长显然是有备而来,一听到李连达这三个字,他的回答滴水不漏:“关于这件事,浙大之前就有了定论,可以用三句话概括——找不到李先生作假的证据,也找不到他作假的动机,但他对此事负有管理责任。”
杨卫解释说,在最近4个月,浙大一直与所有相关的国际期刊联系,要到了这些造假论文版权转让书的签名,并到上海找机构作了权威的鉴定,发现这些版权签字都不是李本人的。
调查表明,这些论文上李连达的署名都是在李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擅自署上去的,但由于李连达是学院院长,对此事负有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不严的责任。
身为中国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委员会委员的杨卫说,学术不端是搞学问的大忌。对于学术道德规范,浙大一直都很重视,建立了一整套对学术道德规范的调查管理体系,把规范教育和处理调查相结合,由一个管学术的副校长牵头,调查的结果汇报给学术调查委员会进行处理;在学校行政规定中,也有7条是专门针对学术道德规范的。“论文事件”之后,2月19日学校开了千人大会,对所有在校干部教授通报了这件事。3月20日,学校还要开设导师学校,对新导师在这方面进行提醒培训。
对于这次事件引出的院士兼职现象,杨卫认为,院士兼职是“有得有失”,国外很多大学对兼职有严格的规定,如斯坦福大学,规定一周只有一天,他坦陈,浙大也有相关的规定,但没有严格的执行。
“学风建设是学校软实力的体现。”杨卫说,三四年来,浙大出了10来件类似的学术不端事件,都已进行了处理。对于学术不端的现象,除了要从制度建设上杜绝,一旦发现,处理一定要坚决,“出一件就处理一件,不能放过一个学术上不端正的人。”他说。
人大代表赵林中:应建立“院士退出机制”
“学术腐败危机积弊已久,非辅以体制改革和法制跟进难以标本兼治。”
赵林中代表一直在关注中国知识界精英群体,他觉得,有着“院士”头衔的人,尤其应该德才兼备。
“社会不良风气对院士的科学道德也产生了影响,滋生学术腐败、品行不端等行为。有的院士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夸大成绩,与科学道德和社会道德相差甚远;有的院士疏于对学生和助手的管理,甚至贪功为己有,搞职务侵占。”
2008年6月23日召开的中国工程院第九次院士大会上,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工程院章程》,其中第四条‘院士标准和条件’增加了“品行端正”的表述。
但赵林中代表认为,光在“入口”处对“品行端正”把关还不够,因为此项无法约束当选后院士们的行为,应该建立一套“院士退出机制”。
“建立‘院士退出机制’,不是对院士头衔‘终身荣誉’制的否定,它的效用,只限于处罚那些亵渎学术道德、造成及其恶劣影响、损坏院士群体公共形象的院士。其放大意义,不在于批评几位院士或者革除他们的头衔,而在于传达出惩戒学术腐败的决心和信心,在于构建一套可供现实考量的学术腐败整肃机制。”赵林中说。
人大代表王小同:必须打破SCI“神话”
评职称、拿学位、争课题、评重点学科或学校越来越离不开SCI核心期论文,这道门槛在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学术造假之风。对此,全国人大代表王小同建议,国家自然基金赞助的学术论文首先要发表在国内的刊物上。
王小同说,国家自然基金的成果大都以论文形式呈现。但《国家自然基金条例》中并没有对基金赞助论文发表作出明确规定,基金获得者自由决定论文发表在国外或国内杂志上,这导致了我国不少优秀学术论文的大量外流。“我们每年发表在国际期刊上的论文不断增多,但国内的科技期刊的影响力却很低,为什么?因为高质量的论文都发到那些国外SCI核心期刊上去了。”
这样一来,我国纳税人的钱赞助的科技成果首先由外国人享受了,国内反而不能在第一时间了解、享受自己的科研成果。
另一方面,优秀论文外流的直接后果是导致了国内科技刊物质量的下降,而一个国家科技期刊影响力的大小,同样是这个国家的实力反映。
此外,科研论文“投靠”SCI也助长了片面扩大SCI的评估作用。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国杰曾经很形象地把“科学引文索引”(SCI)称之为“愚蠢的中国式观念”。SCI是评价论文引用的工具之一。但在我国,对SCI的崇拜几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因此,他建议,增加规范国家自然基金成果的管理部分,明确规定国家自然基金赞助的论文首先要发表在自己国家杂志上,最终成果要发表在自己国家的杂志上,大部分的成果要发表在自己国家的杂志上(至少不低于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