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季明)“市场秩序不规范,市场监管和执法不到位,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到我国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时,列举了当前市场的三大“顽症”。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杰建议,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法,提高市场的诚信水平。
去年接连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以及最近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一批中小企业不顾员工利益“一关了之”等现象,使郑杰代表萌生了提交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法议案的想法。
在他看来,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攫取利润作为自己的唯一目的,还应当有效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社会利益。食品企业通过投放添加剂在质检中蒙混过关,矿主为节省支出让矿工在安全条件不完善的井下作业,少数SP运营商为了达到上市目的,通过“自消费”等方式制造假数据,都是明显违背企业社会责任要求的。
“现在的问题是,大多数企业认为社会责任是种‘慈善’行为,大企业可以做做,中小企业就不用管了。”郑杰代表说,“我希望通过立法,使履行社会责任成为所有企业的刚性标准,这样才能推动企业的自律和他律。”
根据郑杰代表所做的不完全统计,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条文,目前已经散见在国家和地方出台的80多个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委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之中,但由于缺乏健全、完善、明确、系统的法律法规,造成企业在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时不能有效地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时,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不足,社会审计也不完善。
郑杰代表建议,通过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法,可以要求企业把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由传统的财务性公开,扩大到包括财务性公开和社会性公开在内的广泛内容;强化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参与企业决策的机制,同时积极鼓励非股东社会利益代表参与企业决策。“例如,在法律中规定消费者代表、环境保护代表都可以成为董事,通过他们参与企业决策,来避免假冒伪劣产品,减少环境污染。”
郑杰代表说:“建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是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关键。”政府应当运用经济杠杆等多种手段对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在贷款担保、技改贴息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政府采购时可优先采购其产品和服务,帮助企业树立起在当地、全国乃至国际上的良好形象,“经营者报酬也应该与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程度挂起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