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12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会议。
9日举行的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和今天上午举行的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分别决定,将六个决议草案交付各代表团审议。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这些决议草案。
今天的主席团会议分别表决通过,决定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决定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