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北京3月12日电“家电下乡”作为一项强农惠农、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倍受社会关注。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做好“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工作,把中央财政的400亿元补贴资金用好用活,使企业增加销售、农民得到实惠。
怎样才能把这项惠农政策落实好?记者采访了我省几位全国人大代表。
把消费需求转化为购买力
“这是一项给农民带来好处的政策。”全国人大代表、永嘉县渠口乡珠岸村农民陈飞告诉记者,前不久,他们村里的3户困难户,就开开心心地购买了大彩电。他表示,“家电下乡”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把农村潜在的巨大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直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金颖颖认为,受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家电出口受阻,“家电下乡”也给我省的家电企业带来了新的机会,通过拉动农村消费,进一步扩大内需。
几个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农民赞成“家电下乡”,可代表们在调查中发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有待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发改委主任王仁洲经过调研发现,一方面,一些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还不太了解,有关部门对相关政策宣传得不够细;另一方面,在资金补贴环节,领取手续还比较繁琐,一些地方的农民反映补贴资金到位慢。另外,“家电下乡”后,企业的售后服务跟不上,农民买了家电心里没底,担心维修不方便。
代表们最关心的是,企业千万不要趁着“家电下乡”,把积压的产品、已经淘汰的产品、城里人不愿意用的产品送到农村去。王仁洲代表建议,政府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规范企业行为,保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使这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例如可出台相关法规,将在‘家电下乡’中的企业不规范行为纳入监管,同时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
期待“家电下乡”做得更好
怎样让“家电下乡”政策落实得更好,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呢?全国人大代表、临海市回浦中学英语教研组组长任美琴说,“家电下乡”不能搞地方保护主义,也不应搞全国“一刀切”,而要根据不同地区农村的消费特点,公平、公正、灵活地运用政策。她说,一些地方为了帮扶当地的家电企业,往往会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这不仅违背了市场规律,也会让农民得到的实惠大打折扣。只有市场竞争环境公平、公正,拉动内需的效果才能取得实效。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纺织材料实验室主任吴子婴认为,我省农村地区消费档次偏高,“家电下乡”的限价产品并不一定适合我省。她建议,可以在目前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家电下乡”的品种范围,尽量把与农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家电都包含进去,让更多家庭受惠。
针对“家电下乡”可能给农村带来电能紧张的问题,来自我省体育界的曹棉英代表建议,要抓住这个机遇,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促进农村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以解决“家电下乡”带来的农村能源供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