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3日9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工作人员]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09年工作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团结一致,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宣读完毕。
[吴邦国]现在对这个决议草案付表决,请按表决器。
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赞成2824票,反对42票,弃权22票。宣读完毕。
[吴邦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