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教授的《从廉租房的厕所问题说起》一文被某网站推到首页后,一石激起千层浪,招来许多讨骂声。(3月14日央视博文)
茅于轼在文中这样写道:“经济适用房造成了很多不良的风气,破坏了社会风气,消灭贪污腐化最好的办法就是消灭审批。我的一个朋友在发改委工作,收入很高的,应该去买商品房的,但他就买了经济适用房。他是发改委的领导啊,政策是他们定的啊!政府有责任让每个人拥有住房条件,但是没有满足每个人占有房产的欲望的义务。怎么办?我主张廉租房,廉租房应该是没有厕所的,只有公共厕所,这样的房子有钱人才不喜欢。”
茅教授的这些说法有没有可取之处?我看还是有的。例如,他主张“消灭审批”,这实际上是一种限权措施。权力滥用确实是导致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过,他的想法和主张也太简单、太幼稚了!
在现阶段,消灭审批不仅不可能,就算消灭了审批,贪污腐化就随之消灭了?这是不可能的事。诚然,审批可能产生腐败,即使没有审批权,腐败照样能产生。只要用权取向特别是“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贪污腐化就不可避免。如果消灭审批就能消灭腐败,岂不意味着反腐败斗争也太轻易而举了么?
其实,一些干部侵占廉租房,不仅因为它有厕所之故,更在于它价格便宜。房子到手后,他们可以“占着茅坑不拉屎”,以给不知情者留一个“清廉”之名,也可以作为交换条件或做人情转让给他人。即使没有厕所,凭着他们强烈的占有欲,三文不值二文地弄一套廉租房有什么不好?
比起那些达官贵人来,一些城市最低层者住进廉租房已经够寒碜的了,还要剥夺他们如厕方便权,真不知茅教授的“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的“穷人”观到哪里去了?
印度泰戈尔有句名言:“只注意伟大事物琐碎细微的地方,你就会产生怀疑——轻易下结论,就会把枯叶残枝当作大树。”(《戈拉》)茅于轼脱离客观实际,机械地提出“反腐”及“廉租房应该是没有厕所”等主张,其实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它不仅多多少少无视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而且低估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这也就难怪网友们要对其“炮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