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修订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新规有利于减少基金经理频繁变动,确保基金公司公平对待不同资产,同时严防“老鼠仓”行为的发生。
减少频繁变动
近年来,基金业飞速发展,基金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特别是基金经理变动较为频繁,有的基金甚至一年内先后经历三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的频繁变动,不利于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为市场诟病。
“有一些基金经理一年换好几个单位,有的基金公司募集说明书说由某某来管理,募集结束就更换基金经理,这确实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多年来对基金业的投资管理人员监管一直比较重视,对人员流动也很关注。为了减少基金经理频繁变动,监管部门修订了《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对基金公司聘用短期内频繁变更工作岗位及管理基金未满一年主动提出辞职的投资管理人员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根据新规定,基金公司不得聘用从其他公司离任未满3个月的基金经理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聘用短期内频繁变更工作岗位的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对其以往诚信记录、从业操守、执业道德进行尽职调查,并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说明尽职调查情况与拟聘用的理由。基金经理频繁发生变动的,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为了约束基金公司频繁变更基金经理,新规定将投资管理人员变动情况与公司新业务申请相挂钩。对疏于投资管理人员管理、专业人员明显不足、基金经理调整频繁的公司,中国证监会将对公司新业务的拓展和新产品的发行申请予以审慎对待。
公平对待不同资产
随着基金业的不断创新,基金公司管理的资产类型越来越多,既有封闭式基金也有开放式基金,既有公募基金也有专户理财,将来还将试点一对多的专户理财也就是所谓的私募。如何确保基金公司公平对待不同资产,避免出现“利益输送”等问题,考验着监管部门的智慧。
“基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的专业机构,管理着不同产品和不同类型的资产很正常。但是如果不能公平对待不同类型的资产,管理的业务就不正常了。”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同一个公司管理的不同资产、不同客户,证监会要求基金公司一视同仁,不允许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人员配备等安排方面做出有失公平的原则。
早在2008年3月,证监会就专门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保证同一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此次修订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特意要求基金公司在投资管理人员安排上须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资产。不得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其他业务进行倾斜,不得因开展其他资产管理业务影响基金经理的稳定,不得应其他机构客户的要求调整基金经理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就是要避免最好的基金经理去做专户理财,中等水平的做开放式基金,而封闭式基金因为不存在赎回压力,成为年轻基金经理练手的地方。”一位跟踪研究基金的人士表示,需要证监会建立实时的监控系统,对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公司依法严肃追究,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严防“老鼠仓”
“作为监管部门,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老鼠仓。”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说,基金投资管理人员不能从事任何危害基金财产和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活动和其他活动。他说,对于“老鼠仓”等行为,一定要发现一起就严厉打击一起,而且露头就打,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此次修订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员工不得买卖股票,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备其账户和买卖情况。公司所管理基金的交易与员工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的交易应当避免利益冲突。
同时,针对去年爆出的基金公司高管人员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等问题,此次修订的《指导意见》对投资管理人员股权投资行为作出规定,要求基金公司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股权投资及其直系亲属投资等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冲突行为的管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建立相关申报、登记、审查、管理、处置制度,防止因投资管理人员的股权投资行为影响基金的正常投资、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为了监控投资管理人员是否规范投资,新规定还要求基金公司加强投资管理人员的通信管理。规定基金公司固定电话应进行录音,交易时间投资管理人员的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移动通讯工具应集中保管,MSN、QQ等各类即时通信工具和电子邮件应实施全程监控并留痕,录音、即时通信、电子邮件等资料应当保存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