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25日电 (记者白龙)在此前两个“五年改革纲要”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纲要确定的2009—2013年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目标是:进一步优化人民法院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队伍建设,改革经费保障体制,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纲要的具体内容包括:
——优化人民法院职权配置。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职权运行机制,形成更加合理的职权结构和组织体系;改革和完善刑事审判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完善刑事证据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明确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制定简易程序审理规则;改革和完善刑事、民事再审制度;改革和完善审判组织,完善审判委员会、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和完善民事、行政案件的执行体制,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和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规范人民法院统一的执行工作体制;改革和完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改革和完善审判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接受外部制约与监督机制;加强司法职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建立对非法干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办案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和完善依法从严惩处的审判制度与工作机制,适时制定从严惩处严重犯罪的司法政策,完善有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建立和完善依法从宽处理的审判制度与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制度和机构设置,研究建立老年人犯罪适度从宽处理的司法机制,研究建立刑事自诉案件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刑事和解制度,完善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制度,研究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审理制度,依法扩大缓刑制度的适用范围,适当减少监禁刑的适用,明确适用非监禁刑案件的范围;建立健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协调制度与保障制度。
——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完善法官招录培养体制和培训体制;完善法官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完善人民法院反腐倡廉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人民法院人事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完善人民法院编制与职务序列制度;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队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审判质量效率监督控制体系、岗位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和司法政务保障体系。
——加强人民法院经费保障。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经费保障体制,配合有关部门将现行行政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为“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经费保障体制,实现人民法院经费由财政全额负担,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人民法院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信息化在人民法院行政管理、法官培训、案件信息管理、执行管理、信访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尽快完成覆盖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业务信息网络建设。
——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加强和完善审判与执行公开制度,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大力推动司法民主化进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健全科学、畅通、有效、透明、简便的民意沟通表达长效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规范化,研究建立涉诉信访终结机制,规范涉诉信访秩序;建立健全司法为民长效机制,健全诉讼服务机构,加强诉讼引导、诉前调解、风险告知、诉讼救助、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信访接待、文书查阅等工作,切实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改革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