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公安局首次向城管部门派驻治安民警,要求民警对城管人员在正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进行依法查处。 (3月29日《武汉晚报》报道)
武汉市向城管部门派驻治安民警时,就已经有了一个前提,那就是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都是被执法者造成的。对这类案件的处理,只需要公安机关将被违法者绳之以法就行。
而事实上,从近年来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案件来看,除了极少数是由不法分子主动引起的之外,相当一部分都与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脱离实际的做法以及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行为不规范、作风粗暴有关。
从很多地方的情况来看,政府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与现实存在较大的差距,政府在城市管理中所采取的措施与群众的利益存在较大的矛盾。譬如在一些非主要干道、小区摆摊设点的问题,虽然这些摊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容和环境整洁,但也方便了居民生活,解决了困难群体的生存问题。如果城市管理者一味地从城市环境、市容市貌角度考虑,强行取缔这些摊点,很难避免矛盾和冲突。
尽管城管和商贩的冲突已经造成了一些悲剧,但如今,不少城市管理者还是习惯于通过不断地增强城管的力量、改善城管的装备、增加城管的投入来进行城市管理。
也许民警进驻城管部门会在短时间内减少矛盾与冲突,但如果不深入分析产生矛盾与问题的原因,并采取相应对策。那么矛盾和冲突迟早还会再次爆发,甚至会更激烈。
在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并不可怕。关键在于,如何采取正确的方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很显然,但靠扩大城管权力、强化城管装备、增加城管投入、向城管派驻公安等做法,并不是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