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浏阳市领导干部的个人收入、个人财产、配偶及子女从业、就学、出国(境)、外出旅游、公车使用、入股投资、婚丧操办等,都要向当地纪委申报,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日前召开的浏阳市纪委全会上,该市下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十项廉政制度》的通知,明确今年将建立起官员申报示廉制度,在湖南省第一个打破“官员财产公示”的坚冰。
范围:包括配偶和子女经营情况
根据浏阳市的规定,要求申报的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建造、购买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情况,配偶和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集体工商业企业的情况,个人私车情况以及其他个人财产情况。个人收入包括: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所得收入,出售出租房屋、领办创办企业、产业服务等劳务所得、无法拒收的礼品和礼金及其他收入等。
目前,十项廉政制度发到了浏阳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根据要求,申报示廉由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向浏阳市纪委如实申报,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或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申报情况要于每年四月底前报送纪委存档。不按规定报告和不如实上报个人财产、收入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和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操作:如何实施需要极大智慧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被全世界公认为“阳光制度”。今年1月中旬,浙江慈溪市施行“廉情公示”,向社会晒出700名官员的资产家底;与此同时,经过半年多运作后,新疆阿勒泰地区也对外公布了千余名官员的财产情况。一东一西两个地区的“试验”所引起的社会强烈反响,使官员财产公示这一从地方开始“破冰”的制度,成为今年两会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
浏阳为何要从敏感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入手?浏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付旭明表示,十项制度里包括公开诺廉、个人述廉、群众评廉等,只不过申报示廉制度最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要求财产和收入申报公示并不是为了‘出风头’,而是反腐败的客观需要。”付旭明说,今年以来曝光的一系列干部作风问题,对浏阳干部队伍的形象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付旭明承认,财产公示如何操作还有很多细节需要研究,具体操作细则的出台一定要小心谨慎,“实施需要极大的智慧,不能想怎样就怎样。”目前浏阳市纪委还在进行扎实细致的调研,特别是法律上将面临哪些障碍,以保证依法操作。慈溪市和阿勒泰地区的财产公示制度才刚刚起步,且引发的争议也不少,浏阳能够借鉴的经验不多。纪委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与慈溪市纪委进行过几次交流,“对方也把他们具体的实施方法发给了我们。但还需要结合浏阳情况斟酌。”
如何保证财产公示不流于形式?付旭明说,其实过去浏阳通过领导干部个人述廉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实行了财产公示。今后范围扩大了,可以考虑通过网络公示请群众监督,确保其有效性。
争议:官员隐私是否应受到限制
浏阳市的公务员们对制度的出台反应不一。“对我来说,财产公示没什么好紧张的。”昨日,浏阳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副科级干部告诉记者,自己每月的收入工资表上都能看到,除了单位发放的节日福利,还有就是偶尔写点文章拿些稿费,自家住一套房,开一辆普通的私车,“完全能够大方地公布出来。”但另一名公务员则坦率地表达了不情愿,他说,不露富是中国传统观念,除含蓄、内敛的性格外,还有一种现实的因素,即与人情、面子关系相伴,特别是配偶和子女在观念接受上可能无法接受,“而且公开全部财产,是否与法律规定的保护公民隐私权冲突?”
“官员不同于一般的百姓,他们的隐私权是受到一定限制的。西方国家对民众的隐私权看得很重,但也要求官员公开个人财产和收入。”昨日,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屈茂辉教授向记者解释说,目前在国内试行的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公示主要是地方党委、政府政策上的规定,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他指出,虽然官员个人财产公示未必与于法有据,但领导干部既然是人民的公仆,那么接受人民监督也就在情理之中,当然具体操作上还是应该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
“出台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还需做好配套制度的跟进工作,但并不能成为抵制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出台的理由。”屈茂辉教授建议,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的步骤既然已经在地方打破坚冰,下一步就应该“逐步向上走”,建议由全国人大制定专门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法》,使其纳入法制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