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已相继公开发布。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负责人。
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制定历时两年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介绍文件的起草过程和吸收采纳社会意见的情况。
答:2006年6月,国务院决定成立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卫生部牵头、16个部门参加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文件的制定。2006年10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了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温家宝总理于2008年4月中旬主持召开了两个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各界代表的意见,提出医改要真正做到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让医务人员受到鼓舞、让监管人员易于掌握。本届政府成立后,李克强副总理多次主持会议研究医改文件的修改完善,提出了近期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及其工作要求。在医改意见的形成过程中,国务院原副总理吴仪也多次听取工作小组的汇报,并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门听取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建议和意见。
在两年多时间里,工作小组深入各地进行了大量实际调研,专题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委托世界卫生组织、北京大学等国内外知名机构,开展独立平行研究,同时在网上公开征集建议方案。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意见》。2008年2月29日和9月10日国务院两次召开常务会议对《意见》进行审议。
2008年9月底,《意见(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意见,并于10月14日-11月14日,全文向社会公布,问计于民,引起各方面积极反响。共收到31个省(区、市)和72个国务院部委(机构)及8个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反馈意见。收到群众意见35929件,其中网民意见31320条,传真584份,信件4025封。
工作小组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条分析,本着尽可能吸纳的原则,对《意见》进行了190余处修改,不少好的意见被吸纳到文件之中。主要包括:一是增加了改革的近期目标。二是针对农民工、老年人等群体反应强烈的医保关系接续和异地就医报销问题,增加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等内容。三是针对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建议,增加了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重视护士和护理工作、增进医患沟通等内容。四是针对基本药物定价和供应方式争议较多的情况,将“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修改为“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将“统一制定零售价”修改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给地方操作留有空间。五是对《意见》第五部分进行了修改充实,使五项重点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更加清晰。六是针对反映《意见》文字不够通俗的意见,对文字进行了上百处修改,力求表述更加准确、易懂。同时,为增强《意见》的可操作性,根据国务院决定,起草了《实施方案》,相当一部分对《意见》的修改建议在《实施方案》中得到了反映。对于一些更具体的建议,将在今后陆续下发的操作性配套文件中予以研究、采纳。
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审议并原则通过医改文件。2009年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医改文件。
因此,《意见》和《实施方案》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汇集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反复论证修改形成的。
问:请介绍《意见》和《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有哪些特点。
答:《意见》与《实施方案》的起草,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始终贯穿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这条主线。在基本原则上,一是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二是坚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与现阶段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三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保障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并注重逐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四是坚持统筹兼顾,远近结合,完善制度体系。
《意见》和《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一致,主要任务各有侧重。《意见》着眼长远,突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和基本框架,提出深化改革的任务和策略;《实施方案》立足当前,增强改革的可操作性,明确2009-2011年三年内落实改革任务的具体措施。
《意见》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目标、四大体系、八项支撑”。一个目标就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四大体系就是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构建我国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八项支撑就是完善医药卫生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科技与人才体制机制、信息、法律的建设,保障四大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项基本”和“一个试点”,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将使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普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总体上看,医改方案有以下特点:
一是在改革的理念上,首次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这一重大创新,明确了改革的方向,确立了改革的思路,既借鉴了国际普遍经验,又立足中国基本国情,对于促进我国医药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是在改革的原则上,明确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一方面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和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在改革初期首先着力解决公平问题,另一方面,强调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统筹利用全社会的医疗卫生资源,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是在近期改革的重点上,突出基本、基础和基层。从国情和初级阶段的特点出发,提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包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也就是全民医保;提出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提出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努力降低药品价格和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提出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使广大城乡群众不出乡村、社区就能得到比较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是在改革的基本思路上,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第一次突出了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蓝图的整体设计,同时,提出近期从改革的关键环节和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入手,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
五是在改革的方法步骤上,强调由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方案中一些重大改革,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中央明确目标取向和基本原则,鼓励地方试点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