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4月11日电(记者张钦)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派出联合检查组分赴全区52个看守所、拘留所和强制戒毒所,普查监管民警执法能力、在押人员近况等问题,杜绝发生公安执法环节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如公安监管场所出现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当地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将引咎辞职,公安监管场所在评定等级时将被一票否决。
此次联合检查为期一周,检查组主要由公安督察、公安厅监管处民警组成,他们将通过逐人、逐号近距离检查、谈话,重点检查公安监管场所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在押人员伙食和医疗卫生状况、是否存在牢头狱霸、监管民警是否对在押人员体罚、有无超期羁押的人员、有无身患重病和年老体弱等不适合羁押的人员。检查中一旦发现敷衍塞责的单位,公安督察将现场开出《督察建议书》限时整改。
宁夏公安厅副厅长高虹宁介绍说,检查中如果发现在押人员患病,应当立即安排治疗;如果发现不适合羁押的人员,要立即改变强制措施;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时,如果发现明显有伤残,怀疑案件侦查部门有刑讯逼供行为的,可以拒收。同时,各公安监管场所将对在押人员进行体检。
高虹宁说,联合检查组还将检查市、县公安局是否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公安监管场所存在的困难、各公安监管场所配备的民警人数、监管场所各类保障的情况、监所的安全情况。检查组还将和监管民警谈话,了解他们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此前,宁夏公安厅还开启“公安监管场所阳光工程”,在同心县的公安监管场所先行试点家属视频观看在押人员生活实况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