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或发帖、或撰文、或编段子爆地方腐败,官员以“诽谤”之罪严惩发帖者,这种事早已算不上什么新闻——虽已见惯不怪,但这条新闻还有引起了舆论的关注。一个公民不堪地方政府以极低的补偿违法征地,多途径投诉和维权无果后,愤而将此事传到网上,迅速引起舆论关注,激怒了地方政府。因发帖者在上海打工,当地警察不远万里追到上海,跨省追捕将他“捉拿归案”。(4月8日《中国青年报》)
河南灵宝警方跨省拘捕“诽谤者”的霸气,让人想起“最牛县委书记”张治国进京拘捕记者的牛气。他们气势汹汹的跨省拘捕中,都带着一种权力的炫耀和威胁意味:竟敢冒犯我,就是追到天涯海角也要将你“捉拿归案”;别以为在我势力范围外就奈何不了你,绝对权力不会受时空的约束,你永远也逃不出我权力的手掌。
非常佩服灵宝网络警察监控公民的能耐,能从一则网帖迅速锁定发帖者,迅速实施跨省追捕——如果在监控官员贪腐上有监控公民一半的能耐,在反贪上也有这种敏锐、高效和严厉,反腐败何至于像如今这么被动和低效?
还很佩服灵宝政府在选择性执法上的高效。公民发帖揭露地方政府丑闻了,能迅速作出反应,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雷霆手段、不远万里将发帖者拘捕——可这个公民是求告无门、被逼无奈下才发帖揭丑的,之前尝试过许多“正常渠道”反映此事,可没有得到一丁点回应。如果灵宝相关部门也像“跨省追捕”那么高效地处理公民的举报,至于搞成现在这样吗?
再来看看灵宝宣传部的反驳,他们愤怒地指责发帖人:简直是胡说八道,这样说给我们灵宝带来多坏的影响——通过“我们灵宝”这个表述,狡猾地将灵宝整体形象、灵宝人的利益和灵宝政府的负面形象捆绑到了一起,把发帖人推到了所有灵宝人的对立面。其实,真正损害灵宝形象的不是发帖人,而是那些违法乱纪的官员。灵宝官员根本没有资格将自身利益与整个灵宝绑在一起。
灵宝官员一口咬定发帖人是“造谣”和“诬蔑”,但是不是造谣不能由政府说了算,而应交由法律判断。跨省拘捕公民,违法关押,这样“教训”公民,显然是滥用公权力对公民进行打击报复。警察不是用来“教训”公民的工具,可很多时候,警察恰恰就成了训民工具。难道谁得罪了政府官员,领导就能让警察去教训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