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之声:为什么动我的“奶酪”?
然而,对于上述“对接”,社会各方面质疑重重。供职于某贸易公司的易璘是一名普通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者。她说:“建设住房投入回报比较慢,如果不能及时回收那会不会造成公积金的流失?到经济状况开始恢复的时候,购房的人多起来了,这些钱收不回来怎么办?”
中国社科院公共管理与政府政策所马光远博士撰文提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既然产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作为信托管理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权利利用其建设经济适用房,这“显然难逃侵犯个人产权之嫌疑” 。
复旦大学金融学博士陆志明撰文指出,经济适用房保障的是低收入社会阶层的居住权利,甚至大部分中等收入阶层的居民都无法享受到。“用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实质是用保障大部分人的资金来保障少部分人的居住权,而这本应通过财政实现的功能转为由社会公众承担。”
此外,陆志明还对此操作的可行性提出了担心。他认为,比较可行的操作模式是“优惠信贷支持”的方式,但由于行使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的建设部本身不是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与现有的金融管理体制不合。而且,“这一措施是否具备可持续性也值得怀疑。”他认为,2008年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额之所以巨大,有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影响因素,一旦经济复苏,居民购房消费再度上升,公积金专户还能否为经济适用房建设提供周期较长的信贷支持,尚不得而知。
然而,对于上述“对接”,社会各方面质疑重重。供职于某贸易公司的易璘是一名普通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者。她说:“建设住房投入回报比较慢,如果不能及时回收那会不会造成公积金的流失?到经济状况开始恢复的时候,购房的人多起来了,这些钱收不回来怎么办?”
中国社科院公共管理与政府政策所马光远博士撰文提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既然产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作为信托管理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权利利用其建设经济适用房,这“显然难逃侵犯个人产权之嫌疑” 。
复旦大学金融学博士陆志明撰文指出,经济适用房保障的是低收入社会阶层的居住权利,甚至大部分中等收入阶层的居民都无法享受到。“用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实质是用保障大部分人的资金来保障少部分人的居住权,而这本应通过财政实现的功能转为由社会公众承担。”
此外,陆志明还对此操作的可行性提出了担心。他认为,比较可行的操作模式是“优惠信贷支持”的方式,但由于行使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的建设部本身不是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与现有的金融管理体制不合。而且,“这一措施是否具备可持续性也值得怀疑。”他认为,2008年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额之所以巨大,有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影响因素,一旦经济复苏,居民购房消费再度上升,公积金专户还能否为经济适用房建设提供周期较长的信贷支持,尚不得而知。
而且,由于经济适用房的分配与户籍挂钩,在北京、上海等存在“户籍门槛”的城市,没有户籍的“公积金缴存者”还有别的担忧。比如,在上海就业的一位白领提出:“上海闲置的住房公积金中,也有我一份,但我的户籍不在上海,建了经济适用房,我也无权分享这一政策优惠。而且,要是投资就会有风险,我想不出理由同意用自己的钱冒险去投资自己无法获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