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五一”因为杭州的“网络实名制”而变得不平静。对于杭州这一“网络实名制”很多人提出了质疑、担心与不解,我认为,与其争议不断,不如让且让杭州的“网络实名制”接受一下检验,在实施中完善,至少可以给全国乃至全世界的互联网监管提供些许借鉴。
一、杭州网络实名制实施
2009年的“五一”很不平静,只因为杭州颁布实施的“网络实名制”。
据了解,5月1日颁布实施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不得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他人隐私或者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提供电子公告、网络游戏和其他即时通信服务的,具有用户注册信息和发布信息审核功能,并如实登记向其申请开设上述服务的用户的有效身份证明等。
这一条例公布前后引起网上不少不同的声音,最离奇的当属一个帖子的内容,该帖子提出:“杭州市制定互联网管理新条例,开创国内先例,要求论坛实行实名制,严禁恶意评论”,并称“要趁着5月1日还没到把话说完,到了5月1日之后,就可能违法了。”
二、众多细节问题引争议
这个条例中引起问题最多的地方有以下几点:
1、是否有必要实施“网络实名制”?条例中提到“提供电子公告、网络游戏和其他即时通信服务的,具有用户注册信息和发布信息审核功能,并如实登记向其申请开设上述服务的用户的有效身份证明”,并称“所称的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论坛、聊天室、留言板、博客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这个波及面可非常大,许多网民提出有无必要?网络上自由气氛是否受到遏制?
2、如何界定网络中行为是否违规?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不得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他人隐私或者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多数人认为这些规定初衷是好的,但规定过于笼统,很难操作,特别是“暗示、影射”该如何判定?有人甚至提出“鲁迅的杂文笔法能否使用?”
3、相关部门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和人力?条例中提出“擅自增加、修改、删除、复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数据;”“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大量或者多次发送电子邮件、短信息等,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或者网络秩序;”“擅自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收集、使用、提供、买卖他人专有信息;”等,但是,类似的问题相关管理部门是否有能力与人力进行监管?因为目前这些现象的确很普遍,多如牛毛,监管并非易事。同时,许多人还担心“网络实名制”能否落实?技术上可行吗?如何防止冒名者?
三、让实践来检验实名制
是否应该实施“网络实名制”已经讨论了很多年,因为网络的“不实名”在构筑自由参与的平台的同时,也产生了众多的问题与危害,每年都有不少人因为网络的诽谤、恶意评论等而陨命。
我们承认,“网络实名制”的实施的确有许多复杂的问题,但很多人也承认网络上有部分行为是存在问题的,监管的呼声不断,但总是因为问题复杂而没能正式实施。那么这个问题就该总处于难于起步的地步?
万事开头难,如果承认网络上的确有部门行为需要监管,那么不妨让“网络实名制”在杭州进行试点。如果不试点,只是在理论上探讨不行,不迈开第一步也不行。与其争议不断,不如让且让杭州的“网络实名制”接受一下检验,至少可以给全国乃至全世界的互联网监管提供些许借鉴。
当然,这并不代表我对杭州的“网络实名制”不担心。我觉得,杭州的相关管理部门在相关条例颁布实施后,一定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准备足够的人力,准备投入足够的精力与耐心,“网络实名制”可能比想象的工作量要大得多。
既然实施了,就要态度认真地做好,不然就成了一纸空文(国内常有类似空文),全国网民甚至全世界网民正热切地等待杭州管理部门的工作成果,“边实施边完善”是杭州唯一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