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间资本
扩大非工业领域投资
经过30年改革开放,我国民间资本已相当庞大,民间投资已成为全社会投资的生力军。民间投资机制灵活,对市场适应度较高,扩大民间投资,还是优化投资结构和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途径。在经济不景气、市场不明朗条件下,民间投资往往采取观望态度,或从事炒股等短线投资。今年一季度,在政府扩大投资带动下,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同比增长42.6%,而民间投资同比只增长27.3%,比国有投资低了15.3个百分点;实际上民间投资拥有大量自有资金,而国有企业投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
更重要的问题是,扩大民间投资不仅是为了增强未来几年投资增长的可持续性,而且要更多地着眼于带动投资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鼓励引导民间投资不在于一般的鼓励扩大投资规模,而是要重点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需要加快发展的领域。由于行业开放度等差别,我国民间投资主要集中于工业及商业、房地产等行业。从今年一季度民间投资数据看,采矿业同比增长61.2%,制造业同比增长37.1%,而电气水行业、第三产业分别只同比增长15.4%和17.9%;在民间投资构成中,第二产业占49.9%,制造业占44.2%,而第三产业中除了房地产、商业外的其他行业只占10.6%。当前,工业领域产能过剩突出,资本流入已明显偏多,继续鼓励民间投资进入,政策效应和投资效果都不佳;而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领域亟须扩大投资,政府财力又相对有限,为优化投资结构和资源配置,应更加重视引导民间投资进入这些领域。
因此,需要加快市场化改革,加大对民间资本开放力度,加大引导民间投资政策力度。要下决心革除不利于发挥民营经济作用的体制弊端,尽快清理各种限制民间投资的政策法规,推进公共事业领域及相关体制改革,打破行政垄断和行业垄断,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非禁止性领域和扩大投资经营范围。要加快在目前民营经济比重低、进入难的领域,包括金融、电信、铁路、交通、民航、电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城市供水、供热、燃气、轨道交通、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领域,放松管制,撤除壁垒,拆走“玻璃门”,为民间资本进入铺平道路,特别要打破一些人为设置的进入障碍,创造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市场环境。要抓紧制定重点开放领域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并及时在全社会公布实施;积极发展民间中小金融机构,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发展为民营中小投资者服务的中介机构。
推进农村城镇化
农村城镇化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释放新的发展动力和活力的一个重要依托。我国城镇化明显滞后于工业化,推进城镇化具有较好基础和较大空间。关键问题是,我们要认真吸取一些拉美国家人口城市化超前、城市就业跟不上、大城市问题突出等教训,深入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有益经验和存在问题,积极探索以增加非农就业为主导、兼顾节省土地、规模经济、辐射效应的城镇化模式,鼓励引导各地从实际出发选择符合中国国情、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不论以发展小城镇为主、中等城市为主,还是以发展各类城市群为主,都要以有效转移农村劳动力、扩大城镇就业岗位、协调城乡社会保障为基础、为导向。
合理加快城镇化进程,有利于拉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消化工业过剩产能,促进服务业、建筑业和各类公共事业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就业和消费水平,延长我国经济高增长的时期。同时,还可通过加强城乡建设规划,在符合农民意愿前提下,把过度分散的农村宅基地整合、置换为适度集中的城镇性住房,既拉动新一轮房地产市场需求,又有效利用和配置城乡土地资源,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
要深化城乡体制改革特别是户籍制度改革,扩大城乡开放和兼容度,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利用国家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条件,推进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建设,推动一批小城镇多元化发展,推动一批中等城市提高规模经济水平,推动一批大城市加强现代化布局建设,形成大中小城市相互融合、协调发展新格局,更大程度发挥城镇化带动农村经济发展、非农就业增加、生产要素聚集和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