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北京市委
用税收优惠政策推进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促进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能有效分担政府责任,构建既适合北京经济发展和人口发展现状、又能着眼未来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为此建议: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可设定在20%-30%。应科学确定各支柱的替代率指标和政策支持程度等关键因素,并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中予以固化,作为进行发展研究的重要参考依据或考量指标。参照国家惯例,结合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水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替代率设定在20%-30%比较合适。
建立促进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发展的机制。建议北京市适时、适度地将税收优惠纳入到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支持政策中,提高企业缴费的税收优惠幅度,并对参加企业年金的缴费职工给予一定额度内的递延纳税优惠,明确提前领取养老金将受到纳税惩罚。
建立和完善配套的监管机制。市政府应当针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诉求,协同社保部门,设计有效的监管机制,突出强化对于补充养老基金的管理。制定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以及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风险进行有力的管控。
民进北京市委
为“家庭养老”提供政策支持
“家庭养老”在现实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要通过各项政策性援助,给在家庭中承担着照料者的家庭成员以帮助,减少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依赖性。具体建议如下:
建立“照料假”制度。对长期照料年迈重病或长期病卧在床(经过专业评估)的父母,建议通过法规或条例,使家庭照料者一年当中享有10天左右的照料假。建议将已婚子女四年一次探望父母假,改为一年或二年一次。优先考虑家庭成员作为社会照料者成员之一,对在家庭中承担照料老人责任的无工作或提前退休、下岗人员,应从法律上承认其仍在“继续工作”的地位,并可优先享受有关政策和待遇。免费为照料者提供专业照料培训,使之真正胜任此工作。
建立“间接式住房援助”计划。鼓励并促成两代或几代人一起生活,如为照料老人而一起居住的购房家庭提供低息贷款或特殊贷款或奖励8平方米左右的面积等;提倡多代人融合在一起的大社区建设方式,即在新开发的大型社区楼群规划建设中,坚持按一定人口比例,建有适合老人的居住楼房;为居住在“无电梯楼房”中的老人分忧,政府出面用政策和经济杠杆,征集建筑设计专家对旧楼和无电梯楼房具体问题的改造方案,展开招标,实施改造和建设,同时加快研发价位适中的上下楼辅助性器械等老年产品,研制老年产业发展规划和出台相关引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