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相关业务仍按旧政策规定办理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将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并进行修改
“留存半年缴存额”、“职工异地购房提取个人公积金受限定”等内容将不再考虑施行
昨天(19日)下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二届四次会议,听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修改情况报告、关于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准备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审计和专项治理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情况报告、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预算和使用情况等工作汇报。
会议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业务信息系统于7月1日正式运行,届时市民提取公积金将更方便,公积金贷款审批和放款将大大“提速”,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贷款进度。《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暂缓实施,将进一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作修改后再提交管理委员会审定。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苏泽群主持会议并有求必应地解答了媒体记者的所有提问。
新系统提供多种查询方式
日前,媒体陆续报道了广州公积金提取规定将进行调整的消息。昨天的会议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在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前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听取了委员代表意见,但是鉴于最近社会各界对此反应热烈,其中不乏好的意见和建议,该中心建议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提交管委会审定,“按月提取”、“留存半年缴存额”、“职工异地购房提取个人公积金受限定”等原先设想的新规定都将不考虑施行。至于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的业务信息系统,该中心表示不会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实施挂钩,并建议于7月1日正式运行。管理委员会审议后同意了上述建议。从下月起,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系统开始上线投入全面运行,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则于8月份开始上线全面运行。新增的缴存单位,在新的业务系统上运行和办理缴存、提取业务,原有单位办理归集业务的模式和提取政策不变。
新系统上线后,职工可通过网络、热线电话、短信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公积金中心网站将设立邮箱,开通在线咨询系统,建立畅通的互动平台。
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的业务信息系统将在7月1日开始实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夏卫兵介绍,广州市于2001年开始建立非实时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只支持住房公积金的信息查询和数据统计等方面的业务。“新系统上线后,不仅可以达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提高管理水平,还可以减少手续费支出,降低归集、贷款业务成本,增加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群众办理业务也将更加便利!”夏卫兵说,新系统上线后,市民首次办理公积金业务,还需要再提供购房发票等资料进行资料录入,但以后就不用每次都带购房合同等资料去审核了。
苏泽群表示,要高度重视、充分吸纳市民和媒体的意见,充分发挥新系统的长处,加强对公积金安全的监管,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市民。要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管理程序和管理制度,涉及到公积金调整的决定、政策,必须经过法制审查程序和民主公开听取意见。“制定政策前一定要三步走:要先听取管委会委员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走好法制审查程序,这样才能将管委会决策的失误率降至最低。”他还要求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学好并吃透政策,认真履行职责,“作为公积金管委会主任,我最操心的就是公积金的安全。26个人决策几百亿的资金运作,责任重大,不提高团队的决策管理水平怎么行?”
250人违规套取公积金被查
昨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汇报了2007年国家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和2008年全国联合检查组对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专项检查所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到2007年底前,该中心共有未回收的2000年前发放的项目贷款本金12899.5万元。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现已收回本金12090万元,余下的809.5万元,市领导已指示市财政局协调当地财政部门配合,争取尽快归还。
对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该中心从2006年年初开始,对全市约24万本《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进行大规模核查,共发现250名职工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涉及金额8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