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城中村
重建336个城中村,是仇和改造昆明的又一样板工程。
目前,昆明市主城区超过10%的土地为城中村所占据。近三分之一的昆明居民居住在336个城中村中,人口密度达每平方公里近7万人,堪比香港中环地区和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岛。这种城中村高度繁荣的景象,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相当罕见。
仇和到任前,昆明市关于城中村的提法是整治,从2006年开始就对城中村住宅“限高”和“拆违”。但这并没有解决城中村乱搭乱建的问题。
2008年3月,仇和在一次内部会议上说,“从现在起,在滇池盆地292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冻结任何行政主体、行政部门审批宅基地,农村无序建设必须全部停止,土地证、房产证、产权证这“三证一律停发,谁发谁负责,谁发就追究谁”。
不久,中共昆明市委、市政府陆续出台了《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征地补偿安置指导意见》《昆明市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基准价格》《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重建集体土地住宅拆迁货币补偿最低标准》等七项意见和办法。
一些市民对仇和敢于啃城中村这块硬骨头,表示赞赏。
“拆一次,富一截”,是仇和对城中村居民的承诺。今年3月初他在视察城中村拆迁时说,要把“城中村”五年重建工程作为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民心工程”。
但是城中村居民对此意见不一,有的居民认为政府制定的拆迁赔偿标准过低。“所有补偿的钱拿去买房子了,我们吃什么?我们是农民,没有了土地,房子被拆迁了,我们住哪里?如果自己盖房子,靠租金就可以养活自己。”清水河村村民黄国安说,去年底,有关单位改扩建7204道路,清水河村有18户人家的房子在道路扩建中将被拆迁。当时,拆迁房子每平方米补偿1100~2300元不等,村民觉得补偿得太少。
云南财经大学房地产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大研分析认为,城中村大多位于二环路内,地段优良,土地升值空间巨大。
2008年5月出台的《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规定,政府只对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房屋进行补偿安置。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则不予以补偿。
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还规定,城中村改造征地,按每亩25万元给予补偿。但在今年6月1日,位于高新区新发村、编号为J2009-022的城中村土地,成为昆明市第一个上市挂牌交易的地块,昆明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该地块的最终成交价每亩平均接近240万元。
大部分位于市中心的城中村的土地交易价格则更高。昆明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底,在城中村相对集中的五华区,一块编号为KC2007-36、总面积33亩的地块,最后成交价格超过2685万,平均每亩接近900万。
此前,仇和表示,城中村重建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必须有90%的村民同意才能改造,坚持“村民自愿”的原则进行。
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偏差。
对于拆迁过程中遇到的钉子户问题,昆明市则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拆迁模式,即通过法院认定城中村房屋系非法建筑,进而作出强制拆除裁定。2008年,昆明市曾对主城区违法临时建筑展开大规模的强制拆除行动,积累了“丰富经验”。
今年5月25日,位于昆明五华区的一幢外形酷似美国白宫的城中村居民楼,由于房主张丽不同意政府仅支付500万的赔偿金,遭到政府强制拆除,引发全国关注。张丽是当地唯一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钉子户。张丽称,此前有人出价1000万购买,她没舍得卖。这幢绰号“白宫”的私房,被当地舆论认为是昆明最奢华的城中村住宅之一。
昆明市政府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月,昆明市已完成对50个城中村近百万平方米房屋的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