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半年余额”暂缓执行
背景:6月19日下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紧急讨论并通过了“暂缓实施《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的决议”。在过去10多天中,原计划在今年7月1日实施的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留半年余额”以及“异地购房不准提取公积金”等新规引起广泛关注。这个饱受诟病的“红头文件”终于在施行前戛然而止。
郭军全绘
焦点
7月1日前突击领取公积金
6月10日,广州市民从媒体上获悉:今年7月1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新系统将上线。伴随着新系统的投入运营,新修订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也有重大调整,其中主要包括:今年7月1日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将可以按月提取,但账户内需保留半年的缴存额;公积金提取全部采取转账支付,不准提现,防止骗取套取公积金;在广州以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购房产须在职工本人的户
籍所在地、工作地,或是在配偶户籍所在地、工作地。
“公积金里面的钱是我自己的钱,凭什么要留存半年?”此新规一出,广州市民一片哗然,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表示,本次公积金政策调整未充分听取民意,限制提取公积金或任何为提取公积金设置障碍的行为都有违公积金设立的初衷。
一些市民为了避免更多钱被扣,赶在7月1日前突击提取公积金,一些银行公积金专窗一时人满为患。一些在南海、顺德等地购房的广州都市白领尤为苦恼,他们表示原本就是无力承担广州高房价而在周边地区买房,现在好了,仅有的一点住房公积金将永远呆在账户上取不出来了,他们现在就为下个月的房贷犯愁了。
19日,广州火速叫停住房公积金新规。经过10天的风风雨雨,新修订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成为广州“寿命”最短的一个“红头文件”。
调查
“基金安全”不是理由
广州准备实施公积金管理“预留半年余额”等管理新规的一个重要理由是,7月1日后公积金由过去的按半年提取改为按月提取,管理部门担心提取额大于存缴额,会出现基金运作方面的问题。
记者从广州公积金主管部门获悉,目前每月广州公积金新增缴存额约17亿元,提取约为12亿至13亿元,加上每月10亿元的贷款额,账面上公积金支出大于收入约6亿元。但这个数字没有计入公积金还款额,仅公积金提取额中就有相当大一部分归还了贷款额,广州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入不敷出的问题。2008年度广州住房公积金最后结余达250亿元,比较“富裕”,公积金的管理和经营状况也比较好。目前清理出来的已发放未收回的不良贷款都是1999年以前的历史遗留问题,且1.7亿坏账已经追回1.2亿,并不存在资金风险。
6月19日下午,广州市通过了“暂缓实施《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的决议”,广州市常务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委员苏泽群表示,凡是国家和广东省没有限定的,不利于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广州都不应该设置障碍;以后送到公积金管委会审查的新政策,都要先问一下是否经过法制部门审查,是否公开听取了市民意见,如果没有,管委会就不能审定。
广州“公积金”风波就此告一段落。
评点
公共政策多听公众意见
孟浩(广东省政协常委):广州果断取消饱受争议的“公积金新规”,可谓“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回头看来,这一“公积金新规”风波,因没有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而起,因听取公众意见而结束。可见,制定公共政策时必须多听听公众意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公众对公积金究竟是何态度?现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不是加强基金提取难度的问题,而是应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问题。基金每月10亿元的贷款额和高达250亿元的年结余就很不成比例,广州每月上百亿商品房交易额与公积金10亿元的贷款额也不成比例。老百姓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比例不高,究其原因就是公积金贷款申请太复杂太多限制条件,老百姓宁愿忍受利息高昂的商业贷款,也不申请利息低但手续繁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老百姓一辈子也就一两次购房,等到买房真正需要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却用不上,这样的公积金制度难道还不需要反思?
“以后送到公积金管委会审查的新政策,都要先问一下是否经过法制部门审查,是否公开听取了市民意见,如果没有,管委会就不能审定。”但愿广州市有关负责人的这一表态能真正落到实处,但愿其他公共政策制定者也能从中得到启示。(记者李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