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肇事者张明宝(中)。
-姓名:张明宝
-性别:男
-出生:1966年4月
-单位: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挂靠)
-职务:项目经理(个体施工队负责人)
-肇事状态:血液酒精含量是醉酒标准的近五倍
记者昨从南京警方获悉,6月30日晚,醉酒驾车造成5死4伤重大交通事故嫌疑人张明宝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6月30日晚,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发生一起醉酒驾车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当场身亡,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4人受轻伤。经抽血化验,肇事司机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381毫克,而每百毫升80毫克就属于醉酒,显然,肇事司机属严重醉酒驾驶。
经警方调查,肇事司机张明宝,今年43岁,是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挂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家住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某小区。审讯过程中,张明宝交代说,30日晚上8点15分左右,他跟人在金盛路一家饭店吃饭,喝了七八两白酒。饭后,他驾驶苏ATH900牌号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准备回家,车辆失控后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撞坏6辆路边停放的轿车。
酒醒后的张明宝意识到自己闯了滔天大祸,面对警方的讯问,他声音发颤,两眼通红,记者注意到,他的手和腿都在不停地颤抖。张明宝说,自己成了“刽子手”十分后悔,愿意尽最大努力赔偿。他说:“我想想后果真的很害怕,我等于成了刽子手啊!”他说,愿意卖房、卖车,尽最大努力赔偿死者和伤者家属,同时希望广大开车人吸取他的教训,千万不要酒后驾车,防止害了自己又害他人。说完,他低下头,双手紧紧捂住脸。
由于这起事故影响恶劣,昨天,警方对于张明宝是涉嫌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拘留,会集法院、检察院进行了紧急研究。但警方昨天没有透露张明宝是以何种罪名被刑事拘留。 (宁公宣罗双江)
张明宝开车很“猛”不到3年曝光80次
曝光台截屏显示张明宝开车很“猛”,不到3年曝光80次。
记者从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张明宝名下共有三辆车,松花江面包车、宝来和一辆别克,并不包括那辆肇事车。而他本人是2006年5月份领取了C1驾照。通过张明宝的驾驶证进行查询,可以发现他从2006年8月份到2009年4月份,共有80次违法行为记录,粗略统计一下,其中超速就达到了39起,此外还有不少次闯红灯,而且这些曝光仅仅来自于其中那一辆宝来。
有关人士分析,这些违法行为都是用张明宝的驾驶证来处理的,尽管不意味着每一起都是他本人驾车违法,但肯定要占绝大部分,这可以从侧面反映张明宝开车很“猛”。
而记者查询事故车“苏ATH900”的曝光记录发现,6月26日,也就是事故前4天,这辆车就连续闯了两次红灯。(郭一鹏)
“周四就要办过户了,谁知道出了这么大的事!”
图为肇事车。
“本来,我已经和张明宝约定,这个周四去办过户,没想到在前两天出了这么大的事!”就因晚了这两天过户,作为“杀人轿车”的主人,省检察院培训中心副处级干部王云刚如今不但面临连带责任赔偿,还要面对外界如潮的猜疑与愤怒,还有网友无处不在的“人肉搜索”。
省检察长力主“立即开发布会”
昨日,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一上班就了解有关情况,在他力主之下,省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媒体通报会,表示高度关注和重视此事,并让当事人王云刚介绍有关情况。
别克车刚开两个月为什么就要卖?
五十上下的王云刚现为省检察院培训中心的一名副处级干部。按照王云刚的说法,酿成惨剧的“杀人轿车”别克君越,是他去年7月份按揭买的,当时以优惠价花了23万多,再办齐了所有的上路手续,总共是花了27万多,其中,保险是7月21日上的。开了两个多月,还不到4000公里,中间没一次违章记录,就把车按原价27万多卖掉了,买主就是他的朋友,肇事司机张明宝。
刚开两个多月,为什么要卖?王云刚解释说,他负责省检察院培训中心一部分工作,因工作需要有时跑江宁,买车是为上班方便。后来,培训中心临时给他一辆车用,加上开车费用很高,就想卖了。“我把想法告诉了一个战友,这个战友说正好张明宝要买车,就给我们牵线了。”
“二手车”为何按原价卖?
开车人都知道,新车一卖出去,那怕一天没开,再卖时都要折价。作为一辆开了两个多月的新车,而且买的时候还打了折,再按原价卖给生意人张明宝,有人怀疑其中是否有利害关系。
王云刚说,一方面,这个车子本身没毛病,而且买的时候就很优惠,算上所有手续费,按原价27万多卖也差不多。另一方面,张明宝买车没一次性付清车款,去年11月份,只付了一次10万元现金,就从省检察院里把车子开走了。考虑到是战友介绍的,之前他也认识张明宝,所有双方没签买卖协议。“到现在,我也只收到他这10万元。”何况朋友介绍的,大家都认识,也没急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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