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
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为迅速摧毁国民党统治,一面通过和平谈判进一步揭露国民党阴谋,一面指示人民解放军加紧战斗准备,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敢于反抗的一切国民党军队,并命令第二、第三野战军在总前委统一指挥和第四野战军一部协同下,准备渡江作战,解放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及苏南、皖南、浙江地区,歼灭该地区之国民党军,捣毁国民党统治的老巢。
总前委依据上述指示,结合江防情况,拟制了《京沪杭战役实施纲要》,决定以第二野战军组成西作战集团,以第三野战军组成中、东两个作战集团,在江苏省的靖江至安徽省的望江段实施渡江作战,并预定将战役区分为渡江展开、割裂包围及分别歼灭国民党军三个作战阶段。另以第四野战军第十二兵团位于武汉正面钳制白崇禧集团,策应第二、第三野战军作战。
长江为我国最大河流,向来被称为“天堑”,是解放军向南进军途中的最大自然障碍。国民党守军虽大部战斗力较弱,缺乏有力的纵深配备,防御工事亦多系土木结构,但有海空军配合支援;而解放军则完全没有现代渡河工具,只能以木船为主要运载工具,实施渡江。江南广大人民及游击武装虽可给解放军以一定的支援,但这些地区长期处于国民党统治之下,解放军渡江后暂时还不能获得有组织的大规模支援。
以上这些情况说明,虽然总的形势非常有利,但摆在解放军面前的困难还是很多的。克服困难的关键,在于进行充分的战前准备。因此,2月底3月初,解放军各兵团即进至沿江一线,先后拔除了国民党军的前哨据点棕阳镇、三江营等十余处,紧张地展开了渡江作战的具体准备工作。
4月21日午夜12点后,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向各野战军全体指战员和南方各游击区人民解放军,发出了《向全国进军的命令》。命令全军指战员:
一、奋勇前进,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歼灭中国境内一切敢于抵抗的国民党反动派,解放全国人民,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
二、奋勇前进,逮捕一切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不管他们逃到何处,均须缉拿归案,依法惩办。特别注意缉拿匪首蒋介石。
三、向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地方军事集团宣布国内和平协定的最后修正案。对于凡愿停止战争、用和平方法解决问题者,你们即可照此最后修正案的大意和他们签订地方性的协定。
四、在人民解放军包围南京之后,如南京李宗仁政府尚未逃散,并愿意于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我们愿意再一次给该政府以签字的机会。
蒋介石收听到毛泽东和朱德《向全国进军的命令》后,犹如五雷轰顶,他万万没有想到共产党动作如此之快,此时,他强打着精神,在溪口发出了一道又一道的命令:“告诉白崇禧:和谈已经破裂,华中地区全靠他了。”“告诉宋希濂,西南半壁河山就靠他支撑了。”“告诉孙立人,新兵编练要加紧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