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今年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反腐败”远超过预想中的“金融危机”,成为民众关注热点的榜首。在今年过去的6个月里,中央和地方挥下的反腐利剑,使一批腐败官员相继落马。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反贪局,受到了社会的格外关注。
反贪局,是检察机关最重要的机构之一,直接承担着对贪污、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立案侦查的职能,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然而,正因为如此,反贪局干警也面临着诸多职业风险。从全国已经发生的情况来看,反贪工作无疑成为高风险的职业之一。
那么,反贪局干警如何看待职业风险日益增大这一事实?记者近日选取了两个区级检察院和一个省级检察院,与3名反贪局局长和法律专家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他们向记者介绍了他们眼中的“职业风险”。
视点调查
调查人物:谢哲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从事反贪工作10年
职业风险:任何一个反贪干警都要经受地位、金钱和美色的诱惑和考验
“一个涉罪在押的厅级干部,趁我们两名干警中有一人上厕所的机会,对身边的另一名干警说,只要他将一张便条递交到外面某某人手里,就可获得50万元的回报。”
面对记者的采访,谢哲明笑着坦陈,“办案中的诱惑无时不在”。
据谢哲明介绍,涉罪官员在押期间,有对办案人员封官许愿,承诺出去后提拔办案人员的;还有的承诺,要是办案人员家里有什么事,随便来找他;而提出用十几万、几十万元行贿办案人员的事就更多了。
记者问谢哲明在检察院工作薪金有多少,回答是,“不久前提了工资,每月1900多元,一年也就是不到3万元吧”。
谢哲明是1995年参加工作的,4年后开始从事反贪工作,2007年从邻近贵州省的一个县级检察院调入省会城市———长沙市市郊的望城区检察院。
谢哲明说,在那个小县城办反贪案件时,县城小,打招呼的人多。来到望城区检察院后,最突出的感受是案件多了,工作压力加大。但是,“从一个包工头的万元行贿案,牵出多名涉罪干部,甚至挖出更高级别的贪污受贿者,并使其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每一次的成功办案,极大地激发了他的职业自豪感。谢哲明承认,这是他工作的最大动力。
【风险解析】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的数字显示,目前,全国3284个基层检察院已建立了反贪局。反贪局地处中国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前沿阵地的坚固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反腐败长城的稳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反贪局干警在查办贪污受贿案件的过程中,不可避免要接触到一些位高权重或身家亿万的当事人。一方面,这些人的贪鄙行径和奢华生活很可能会对反贪人员形成强烈的刺激,有人可能因此心理失衡;另一方面,一些被查办人员会不失时机地企图把反贪局干警拉下水为其所用。
“腐败官员贪污受贿时很注意编织关系网,涉及方方面面的关系,反贪局干警也被他们看成是拉拢腐蚀的目标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白建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贪污受贿案发后,反贪干警把守的是法律第一关,犯罪嫌疑人往往会不惜一切代价,启动全部关系、调动各种手段,向检察机关及办案人员施压或进行诱惑。
有反贪干警也曾在私下里向记者坦言,如果你天天反腐败,那么,那些“不干净”的人,就会想方设法拉你下水,因而,每个反贪局干警都要经受地位、金钱和美色的诱惑和考验。对一个反贪局干警而言,不是你能不能抵制诱惑的问题,而是你必须抵制诱惑。面对诱惑,只有不断砥砺自己的品格,坚守心中的道义和信仰,把自己锻造成特殊材料铸成的人,才能不辱使命,永不变质。
但这并不是治本之策。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光中认为,应该在用人机制上进行制约。“对反贪局局长和反贪干警提高准入门槛,实行更为严格的资质和高标准道德要求十分必要。反贪局局长任职公示、向人大汇报工作、接受质询等相应制度,也要逐步建立起来。”
调查人物:朱国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从事反贪工作17年
职业风险:要确保让无罪的人不受到法律追究,让有罪的人无法逃脱法律惩处。错诉、漏诉,这是反贪干警的最大风险
朱国祥坐在办公桌前,神情专注地聆听着记者提问,时不时地揉揉眼睛。这位反贪局局长和同事们刚熬了一个整夜,分析一起案件的案情。
这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湖南省检察院的办公大楼格外安静,窗外照进来的阳光晃得人睁不开眼睛。52岁的朱国祥眯着双眼,向记者讲述着他对反贪工作的看法。
“最长的一次,七天七夜没上床休息。”朱国祥已不记得自己办过多少案子了,但那一次经历令他印象深刻,“审讯对双方都是智慧、胆略、计谋、勇气、毅力的挑战。”
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到案后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态———扛着不说。而侦查活动旨在揭露和证实犯罪,必须让他们开口说话。为此,对立双方各显其能,针锋相对。随着审讯时间的推移、信息的催化、证据的展示以及位置的变化,犯罪嫌疑人内心深处会产生动荡、分化,这时其心理动摇就会通过表情、语言、姿态等表现出来。反贪干警及时察觉到犯罪嫌疑人心理动摇的表象,把握住犯罪嫌疑人心理动摇的临界点,就如同掌握了开启犯罪嫌疑人坦白之门的钥匙。
此外,反贪情报源自多种渠道,而绝大多数情报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案情分析中,决策者应具备严谨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社会经验、缜密的逻辑思维和敏捷的判断能力以及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这些综合能力决定着在初查方案、获取证据、搜查追捕、审讯口供中能否成功定罪定案,“稳准狠”地打击贪污腐败犯罪。
在朱国祥看来,审讯是门科学,取证是门科学,反贪工作包括搜查追捕程序在内,有许多分支科学。要确保让无罪的人不受到法律追究,让有罪的人无法逃脱法律惩处,公平公正地执法,反贪工作实在是一门大学问。
朱国祥记得这样一组数字,2007年国际社会在评判世界各国廉政指数时,中国是86%。而在上世纪90年代期间,相同指数只有60%多,再往前的80年代期间,相同指数只有38%。
朱国祥告诉记者,反腐败是党中央再三强调的重要工作,人民群众呼声强烈,省检察院反腐没有禁区,在办理涉罪贪官时没有摇摆犹豫。尽管国家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但是,“只要这个干部腐败,那就绝不客气!”
【风险解析】权威统计,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7594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211件。
白建军认为,检察机关在与职务犯罪案件的较量中,正确起诉至关重要。倘若出现错诉、漏诉,影响到法律的正确实施,影响到正义的实现,国家不满意、人民不满意、法律不满意,这才是反贪工作的最大风险。
调查人物:马天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职业风险:确保办案期间犯罪嫌疑人不出意外,反贪干警自己更不能发生意外
“看这山水,最多别超过3天,要不就腻味了。”马天博指着近处山峦上的一座宝塔说。
这位年轻的反贪局局长率领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办案团队,在北京郊外某办案地点“猫”了近3个月,极少回城里。偶尔进城,觉得城里堵车怎么那么厉害,曾经熟悉的北京城陌生了许多。
早在2003年11月,东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就受命负责办理被媒体誉为“新中国买官卖官第一案”的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委书记马德涉嫌特大受贿案。这是一支敢打善拼、功绩赫赫的反贪队伍。
提起反贪局干警的工作,马天博说,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在侦查期间刑事拘留只有7天,审查逮捕时限也只有7天,时限短造成的工作压力特别大,还不要说办案中遇到的重重阻力。只要一遇到大案、串案、窝案,办案人员没法不夜以继日、没法不废寝忘食。
记者获悉,东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人员中多达50%以上的人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有些干警吃饭前必须先吃药,有的干警家人病了顾不上照顾,有干警新婚3天就被召到专案组工作,有干警在爱人怀孕半年里不能相伴一天。
但这还不算反贪这一职业的最大风险。马天博认为,最大风险在于,如何确保办案期间犯罪嫌疑人不出意外。
“我们绝不带犯罪嫌疑人上楼,要知道,二楼也能跌死人。”马天博说,办案期间绝不能出现死亡、自残、脱逃事件,这是一条硬规定。
“我们自己更不能发生意外。”马天博说,尤其在外出时不能出现人身事故。
今年3月,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孟维统带领两名侦查员下乡查办案件,在寻找证人调查取证返回途中发生车祸,孟维统3人因公殉职。
此事对马天博的震动很大,他说:“不管是去外地取证还是在北京取证,我们对办案人员都要特别叮嘱,千万不要出现这样的事故!”
【风险解析】除了一些真正的意外,反贪干警还面临着种种“人为的意外”。白建军告诉记者,反贪干警一旦拒贿,就有可能面临包括遭遇人身侵害、打击报复在内的各种风险。
据报道,2008年10月30日晚,陕西省渭南市反贪局局长胡建勤驾车外出约见举报人时,在高速公路突发车祸,不幸殉职;而在这之前,河北省邢台市反贪局局长李会生的家曾发生爆炸,警方认为这是一起蓄意已久的谋杀案件,幸好李会生逃过了死亡劫数,但他的妻子却不幸造成终生残疾。
只要腐败行为继续存在,正与邪的斗争就一天也不会停止,反贪局干警的安全问题就不能掉以轻心。白建军认为,如何加强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和专业水平,尤其是在提供更为完善的办案设备和条件等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